县直及省市驻丹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网信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92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通知》(张政办函〔2017〕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分类、描述、编目、展现、应用和管理,推动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各部门分散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提供基础性支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利用和开发。
二、目录编制范围和内容
本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范围为县直具有行政权力、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编制的各单位所属二级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单位统一组织。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应包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相关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存储在各类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源、电子文件信息资源、纸质信息资源等。单位目录依据本单位“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编制,原则上每一项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均要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一项或多项信息资源条目。编制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包含所有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
三、目录编制方式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 “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目录编制工作,要认真规范梳理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并填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汇总表》(附件2),汇总形成电子表格Excel文件。
具体填报项目要认真对照《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类目表》(附件4),以“目名称”对应项目为主,查找与本部门实际工作相关联的“目”,填报一条或多条政务信息资源。具体填报方式可参照《指南》“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说明”规范。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3)及时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复核。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于12月28日前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汇总表》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目录编制是国家、省、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动。各填报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专人负责,抓好本单位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确保内容完整,保证填报质量;县编办、县信息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各部门目录编制的具体指导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具体填报工作安排专门的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填报任务。县督查考核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本次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本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后,将建设完善相关目录管理系统,制定目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目录编制和应用评价指标体系等。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请各部门单位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5)参加业务培训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蓉 联系电话:2730915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