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暂行管理办法》(国发〔2016〕51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发〔2016〕23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依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网信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掖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92号),结合我县实际,就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实现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分类、描述、编目、展现、应用和管理,推动我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各部门分散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提供基础性支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利用和开发。

  二、目录编制范围和内容

  本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范围为县直具有行政权力、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部门、单位(见附件1)。参加编制的各单位所属二级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单位统一组织。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应包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存储在各类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源、电子文件信息资源、纸质信息资源等。单位目录依据本单位“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编制,原则上每一项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均要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一项或多项信息资源条目。

  各镇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范围参照县级执行。编制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包含所有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

  三、目录编制方式

  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组织本单位的目录编制工作,要认真规范梳理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并填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汇总表》(附件3),汇总形成一个电子表格Excel文件。

  具体填报项目要认真对照《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类目表》(附件4),以“目名称”对应项目为主,查找与本部门实际工作相关联的“目”,填报一条或多条政务信息资源。具体填报方式可参照《指南》“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说明”规范。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于12月26日前按照《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5)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汇总表》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目录编制是国家、省、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动。县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编制工作负总责,各填报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专人负责,抓好本单位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确保内容完整,保证填报质量;县编办、县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各镇、各部门目录编制的具体指导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具体填报工作安排专门的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填报任务。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本次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本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后,将建设完善相关目录管理系统,制定目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目录编制和应用评价指标体系等。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各镇、各部门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6)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程航,联系电话:18693605366,QQ:254847297

  附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范围.docx

  平台数据录入规范-国脉电子政务网.docx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汇总表.zip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类目表.zip

  审查时间安排表.zip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人员联系表。.zip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