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5号)和《市委办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息办(市网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黄办〔2014〕15号)有关要求,结合《黄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务办〔2017〕5号)要求,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建设,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工作原则
一是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二是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三是科学有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时、度、效,稳妥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双向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
1.涉及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县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涉及乡镇的政务舆情,涉舆责任乡镇是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涉舆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驻祁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应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涉及多个乡镇的政务舆情,县政府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相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5.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由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6.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三、突出回应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此外,各乡镇、各部门还需对以下三类舆情予以回应:1、投诉监督类舆情。反映全县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问题,监督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问题的舆情;2、诉求维权类舆情。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舆情;3、意见建议类舆情。公民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出的具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围绕回应重点,安排人员和力量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即时掌握了解政务舆情动态。
四、提升回应实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应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五、重点工作安排
1.健全回应机制。①成立全县政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时序进度,全面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有序开展;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监测收集、舆情预警、分析研判、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和公开回应等方面职责分工;③建立县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④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平台与新闻网、商业网联动机制,拓展政务舆情源头收集和主动回应传播范围。(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计算机信息中心、县新闻办、县网宣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
2.完善回应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网升级改版为契机,做好与市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专题栏目建设,细化栏目子项分类,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展现形式和内容规范。推进以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为主要平台的舆情回应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网民恳谈会、重大事项通气会等形式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计算机信息中心、县新闻办、县网宣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6月中旬)
3. 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队伍。县直及驻祁单位要明确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指导和承当本部门(单位)政务舆情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具体报送单位名单详见附件,邮箱:575357792@qq.com)。
4.加强业务培训。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县计算机信息中心、县新闻办研究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计算机信息中心、县新闻办、县网宣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5.严格督导考评。加强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完善相关措施,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考核评估,制定相关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定期编发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掌握动态,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告知、督办等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计算机信息中心、县新闻办、县网宣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