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督查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推进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努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政务督查工作是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主要包括:
1.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抓好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抓好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4.抓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要建立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限期报告制度。市政府印发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后,由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二)调查复核制度。对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报告的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局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对重点督查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三)情况通报制度。要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督查局要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1.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被市政府督查局通报表扬1次,奖励目标考评分值0.5分,对相关人员记0.5个干部优先条件。
2.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被市政府督查局通报批评1次,扣减目标考评分值0.5分,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
3.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年度内被市政府督查局通报批评2次的,由市政府督查局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年度内主要领导被约谈2次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市政府督查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三、注重加强督查调研工作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市政府督查局要积极开展督查调研。要注重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市政府领导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要规范政务督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在市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市政府督查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