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宜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建立统一标准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安排如下:

  一、确定事项目录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站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按照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此项工作于9月11日前完成。

  二、录入办事指南信息

  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此项工作于9月21日前完成。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各项工作全部通过黑龙江省政务网址:http://www.hhsp.gov.cn:8888/。请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站尽快登录,下载《事项认定标准》、《实施方案》、《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和账号密码(密码默认为1,尽快修改)等文件和资料,按要求操作。账号中有多个单位名称的,由第一个单位使用,并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各项相关工作。

  联系人:县政府办公室杜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谷佳。联系电话:3319386,3322891。

  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