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池各单位,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于全年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大幅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争创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二、标准体系建设内容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以系统性、适用性和可考核性为原则,建立覆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的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投诉举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及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从完善制度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逐级修订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根据“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制定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的信息公开栏目,促进网站间的联接与融合。
4.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5.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的信息公开。
6.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制定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示范点评估活动,建立动态管理细化量化指标。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7.建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标准。统一各县、区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制定大厅基本功能布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通过建立标准化服务环境的视觉感应,将服务中心文化与运行理念传达给社会各界,使其对服务中心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以提升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8.建立政务服务项目标准。分级统一市、县(区)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的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制定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标准。
9.建立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标准。分级相对统一进驻部门绘制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等流程图,大力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和分段并联审批机制、窗口服务工作左右联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前后协同,推进网上审批,加强各级服务中心之间的连网联动。
10.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
11.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梳理工作职责,将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工作依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保障、文化建设、考核考评、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等工作建立系统全面的管理标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2.建立窗口“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制定规范着装、统一胸牌、接待礼仪、服务态度等“亲切服务”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3.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根据省政务服务考核标准、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构建我市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活动,依据测评结果,改进不足,提升服务质量。
14.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省服务中心)制定的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行政审批协同办公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等电子政务建设和使用标准,规范接口。建立不同层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逐步实现省、市、县服务中心体系化和三级联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学习观摩,强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对标准化建设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5—9月份)。对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不足之处,研究制订今年工作方案和完善措施,切实落实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
第三阶段:考核检查(10—11月份)。市政务服务中心将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项督查,检查结果纳入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专门工作班子,要形成指导有力、执行有效、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执行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打破条块利益阻隔,优化组织结构,整合规范职能,理顺职责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坚决杜绝环节遗漏、流程挂空、责任不明的现象,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2.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在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开辟“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将通过开展现场会和专题培训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标准化建设能力。
3.强化监督评议。构建服务对象评议、工作人员互评、社会群众评议等多层次的评议平台,建立监督评议反馈制度,通过开展网站调查、电话咨询、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获取反馈意见。对标准化建设活动未及时部署,成效未达标的,将以考核扣分、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形式予以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