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5日
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两先一全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办、信息办、法制办、各相关部门)
二、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精准公开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推动减税降费信息实时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重点推动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解读学习会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推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特别重要、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办、信息办)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放管服”。积极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和下放县级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安徽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细则。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有序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推广“审监分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简易注销试点,积极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深化企业收费“一单制”改革,涉企收费减免,核算等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责任单位:县编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部门)
五、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办结件检查和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培训、抽查。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如受理通知书、材料补齐单、送达通知书等。推进“一受理四办理”机制(一门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网上办理、透明办理),修订细化办事指南,制定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跨部门审批联动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推广大项目、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等审批服务方式。推动将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范围由行政审批扩展到与各类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编办、各相关部门)
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实行统一协调、统一受理、统一收费,联合勘查、联合审图,统一坐标体系,实行一次测绘成果多家认可、多次使用,全方位开展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并严格落实超时默认、缺席默认和责任追究制。由民政部门牵头,全面推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县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不断创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流程、减环节、去要件、压时限,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为申请人提高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廉洁、亲切、规范、标准的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编办、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互联网+政务”行动,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供给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覆盖和办理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平台数据开放,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和对,打破“信息孤岛”。完善网上审批大厅,做到网上端口对接,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形成虚拟实体大厅互补,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新型政府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编办、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办、各相关部门)
八、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均等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巩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规范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建立协办协调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部门)
九、强化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建设,按照统一场所设置、统一进驻事项、统一人员配置、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制度建设及统一政(事)务公开的建设标准,加强基层公开服务平台建设的管理,年内消除服务机构建设空白点。推行“农事村办”服务模式,实行代办事项清单管理、服务公开。健全制度体系,提高实体大厅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公开机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依据、分配过程和使用结果。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目。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常态评价反馈体系。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政务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