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16〕29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添动力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健全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减权放权。深化各地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设立意见反馈信箱、在线意见征集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改革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工作效果。实行监管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一平台”,集中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咨询方式等内容,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全市一网”,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中介管理等事项集中公开和一网通办。推动实体办事大厅服务转型升级,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流程修订、证照清理精简情况,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市项目服务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企业兼并重组、降低企业成本、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制造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去库存、直接融资、“创新创业在荆门”、产业链招商、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等十大行动计划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信息公开。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解读工作,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市房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平台或专栏,统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按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加大营改增相关改革进展、政策措施、操作办法和工作成效公开力度,深入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凝聚税制改革共识。建设税收共治大数据平台,制定涉税信息共享目录,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兼并重组、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情况。(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扩投资、稳增长

  (一)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公开。深入公开和解读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及时、准确向企业和市场传递政策意图,推进产业招商、委托招商、股权招商、重资产招商和依托基金公司招商等形式深入有效开展。积极开展大数据精准招商应用,加强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研判,关注“一带一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招商信息,着力营造良好的商业和投资环境。(市招商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和程序。围绕产业园、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及履约信息在统一平台上及时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重点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准备、实施阶段等过程信息,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渠道,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深入解读税收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密切关注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映,及时回应关切。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快转型

  (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政策文件、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推进等信息,推进三条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带建设进展情况公开。公布荆荆客专、襄荆宜高铁征地拆迁及建设情况。做好漳河新区、京山温泉新区、沙洋滨江新区、钟祥南湖新区及10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新经济发展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好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等政策措施解读力度,深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公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作情况公开。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金融发展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促进消费增长有关政策,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价格信息和旅游、体育、养老、文化等领域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升级。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市内外舆情信息,发现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回应。深化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情况公开,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提高金融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抓好金融机构引进培育、促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发展等信息公开,推进资本兴市,着力催生新型金融业态。(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监分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强保障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照“六个精准”和“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要求,继续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安排、扶脱贫产业发展等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深化扶贫脱贫过程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让困难群众及时知晓政策、得到保障、感受温暖。(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等信息,做好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稳步推进教育监管清单制度。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公开医疗事故和违规违纪事件处理结果,促进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大气、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监管和重污染天气治理、集中式应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信息。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地区环保排名公开,公开晾晒成绩和问题。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评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抽检信息、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产品召回信息等。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健全信用信息目录及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失信行为等信息。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重要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分别负责落实)

  (六)推进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公开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结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市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

  (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市选取基层试点单位开展信息公开负面清单试点,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选择部分单位试点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解读和回应。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详细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完善重大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有效引导预期,确保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认真做好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完成基层网站关停上移任务,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统筹运用“云上荆门”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增强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建成城市大数据中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制度,引导社会服务机构挖掘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确保答复时限,增强答复效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妥善解决。探索组建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团队,提高公开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各县(市、区)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在本要点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抄送:市委各部门,荆门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