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康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康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确定2018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为加快推进我县“四办”改革,根据《陇南市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陇政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各部门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利企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
——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层层推动落实。
——坚持全面梳理,分步快走。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三)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中旬,对全县推行“四办”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3月底前报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年中和年底前,由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分两次对各部门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并接受省市开展的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由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对“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承接省市部门下放的审批、核准、收费等事项。按照全面推进、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要求,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具体梳理公布工作要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通知》(陇政办发〔2018〕25号)严格执行,由各部门梳理后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县审改办汇总,按程序统一发布。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前公布第一批、4月底前公布第二批,6月底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进一步整合各类证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推行超时默认。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做到“3550”)。其它进驻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要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即办件要占进驻事项总量的30%以上。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 “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对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尽快上报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由县编办(县审改办)汇总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实现“3550”目标。
(三)落实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制定的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按照《办理指南参考目录》,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行政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县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强化“两集中、两到位”,充分发挥实体政务大厅在线上线下运行中的核心枢纽和平台基础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人员统一向本部门行政审批股集中,整体入驻政务大厅。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
1、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发布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列入《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未列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
2、依申请类事项(需要群众和企业到部门申请办理的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管理事项全部进驻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权责清单中其它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中的部分事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要对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对依申请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形成本部门依申请类事项目录,并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国家规范,编制办事指南;要对收费清单中应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报县物价局审核后在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收费”;要在梳理结束后,按时将进驻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并做好进驻工作。
3、进一步对窗口充分授权,向首席代表签发授权书,杜绝明进暗不进和体外循环,除无人申请事项外,消除零办件现象,把事项真正放到窗口办理,切实方便办事群众,防止群众两头跑。
4、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将政务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生育服务、医疗卫生等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对于一些年办件量少、与其他事项关联度低的办理事项,可设置“其他综合事务”窗口。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月底前完成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进驻,6月底前完成窗口整合。
(五)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严格执行《甘肃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简化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并全面应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畅通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加强对各部门的培训辅导和督查,采取“项目信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的方式,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回复,相关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确保全面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审批事项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探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后,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报县发改局汇总,由县发改局牵头编制我县投资项目审批《业务手册》,统一审批标准,推进审批效能提升。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明确的25项报建审批事项整合。
(六)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落实省政府关于“整合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要求,加快推进县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窗口业务需要开通政务专网、政务外网、业务专网的,由本部门负责,必须尽快开通。建立完善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重点实现自然人(基础数据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并逐步扩展,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重点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年底前省市县实现数据共享。
(七)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加快推进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深化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与应用,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加大网络平台技术支撑,为网上审批、实现“一证通办”提供可靠保证。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的预约、申请、查询、支付功能,逐步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推送、快递送达、代表送达,提升服务便利程度,减少群众跑路次数。
进驻事项要全部开通网上在线办理,并公开发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推动网上预审向全程网上办理转变,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对网上办件进行处理,符合条件的必须及时受理,对能在网上直接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大厅;对需要后台审批的,由窗口人员初审后及时提交审核、审批等流程人员,对应流程人员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同步进行审批,首席代表做好后台审批的协调督办,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的材料,需要查验原件的,可在取件时查验。网上审批和纸质审批具有同等效力。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5月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及电子文档归档等管理办法。
(八)推动“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对于量大面广的社会民生事项,进一步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服务。不断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为支撑,更好地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做好政务服务热线服务。依托省级政务服务热线,完善政务服务热线县级服务内容和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建议、投诉和举报,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
(十一)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用,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人行康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十二)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1、围绕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后台审批人员法制意识、服务和效能意识,真正实现部门围绕窗口转的格局。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2、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提升服务水平。各进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年龄相对较轻”的原则要求,选配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特别要注意把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窗口进行锻炼。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审批窗口未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的,相关进驻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依法行政。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半年内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要说明理由并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调整,严禁随意调整窗口人员。窗口人员不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调整意见,窗口单位应及时调整并酌情处理。
3、落实窗口工作人员激励机制。要切实关心窗口人员成长进步,对大局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优秀窗口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要切实保证窗口人员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变。
4、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禁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页、看视频、玩游戏、玩手机、带小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串岗、脱岗、空岗、聚众聊天;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优质服务,注重服务细节,以文明的语言、温和的笑脸、热情的态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温馨、高效便捷的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良好形象。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日巡查,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的管理模式,把纪律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任务来抓,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大厅作风纪律开展抽查,对严重违纪窗口和人员进行约谈,及时纠正、制止各种违反纪律作风的行为,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每月将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及时通报给各派驻单位及四大班子领导。首席代表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政务服务中心互相配合,维护好政府及部门的公众形象。对不认真执行各项纪律作风要求,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月计划、周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四办”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四办”改革推进措施,牵头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公安局负责户籍、出入境、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等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网办理;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工作,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县工商局负责在“多证合一”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县社保局负责在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县财政局(采购办)负责进一步简化招投标要件和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效率;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民政局、人社局、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局、食药监局等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本系统“四办”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窗口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对窗口进行整合,加强监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编办(审改办)要对照“四办”改革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公布各部门“四办”改革工作效能排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予以激励。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要及时宣传推介各部门“四办”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