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岳塘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岳塘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岳塘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3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1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构建新型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试点先行

  严格根据智慧湘潭城市规划和智慧岳塘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全区统筹协调,分两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先行试点阶段,2017年1月至3月份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和新塘社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试点。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8月份在全区铺开非试点单位事项梳理、标准化建设,在全区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型工作机制。

  (二)需求导向,开放共享

  根据城区政府管理服务的特点,以民众需求为导向,运用技术手段重点规范涉及居民群众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政务服务事项,并逐步向企事业法人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市区之间、区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

  (三)利旧建新,安全可靠

  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机房和电子政务网络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设施,对全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完善。重点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四)优化服务,注重实效

  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根据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依托湘潭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平台,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实体、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建立我区三级联动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2017年3月底前,完成区政务服务大厅、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新塘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岳塘工商分局、岳塘食药监局等10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标准文本编制、信息惠民服务平台部署和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

  2017年8月底前,启动第二批“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标准文本编制、信息惠民平台事项录入等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全区、街、社(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信息惠民工作全面铺开,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规范统一、部门协同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必须通过各级综合受理窗口依托市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受理并办结,在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上办理的事项必须实现与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实时对接,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可以在线(专指市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办理的目标。

  2018年,进一步完善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和监管制度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推送服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服务机制健全、渠道畅通、服务高效、办事便捷,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在线办理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为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区直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惠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非试点单位2017年8月底完成)

  1. 规范事项管理。全面梳理本部门服务事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1)梳理要求:坚持“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原则,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编制事项目录,确保惠民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办理层级及责任主体,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奠定基础。

  (2)梳理范围:一是已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涉及面向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提供的、且能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结的行政权力事项;二是由政府主导,属于政府部门及所辖下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面向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三是由政府出资或补贴,企业或社会团体面向自然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四是涉及社保、医疗、公共安全、就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的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3)梳理程序:一是编制办事指南,列明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事条件、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基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素内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按“一事项一流程”要求,依法减少办理环节,缩减办理层级,简化办理手续;三是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和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办理的事项,由区编办牵头明确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由承办单位负责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

  2. 明确服务标准。政务服务部门要为服务相对人提供准确的服务指引,减少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和现场办理次数。

  (1)一次性告知指引。政务服务部门要为服务相对人提供格式化的纸质版、电子版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确所需申请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受理方式、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精简申请材料。凡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没有明文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律取消;凡是省、市、区级部门自行设定且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属于机关内部流转印证的材料一律取消;部门间重复收取的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和电子化,实现相互认可和共享,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3)压缩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事项目录管理和告知清单管理,不得自行增加办理事项、受理条件、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供申报材料,切实消除“其他相关材料”等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明确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3. 加强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等应用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岳塘经开区)

  (二)全面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 开展智能身份识别,实现“一号申请”(2017年3月底前完成)。依托市电子证件目录、电子证照库、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自动获取,避免服务相对人重复提交证照资料,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证照签发部门要加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信息惠民平台数据的对接与共享,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并归集到市级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有误或缺失的电子证照。(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岳塘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残联、岳塘工商分局等涉及人口、法人数据的单位)

  2. 规范服务事项办理,实现“一窗受理”。(试点单位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非试点单位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

  (1)场地标准化建设。

  各街道、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审核、把关,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硬件设施设备技术标准,对本单位所有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设施设备采购、政务大厅场地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对办公网络等线路进行规范改造,并建立政务公开和保密的相关台账,完成街、社实体政务大厅信息惠民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道)

  (2)人员培训。

  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人社局配合,邀请专业讲师对全区所有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务礼仪培训;由国泰新点公司对信息惠民系统开展全方位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掌握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业务,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

  (3)规范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

  服务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做到应进必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各单位需确定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确保事项承担和办理不缺位,人员变更须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备案。信息惠民服务事项按照“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综合窗口流转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取件”的模式一站式办理。即办件,试点单位于2017年3月底前,非试点单位于8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原则上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个别没有进驻的采用授权模式),按照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流转进驻中心单位窗口现场办结、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取件的方式,实现集中办结。承诺件,对具备条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受理办结的事项,参照即办件模式,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流转、进驻单位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再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取件;需要流转回单位后台审批办理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办理的,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后由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实时推送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承诺时限内组织办结并送达办结文书、证件等。申请人可选择综合受理窗口、指定地点现场取件或邮寄送达三种方式取件。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由承办单位牵头实施并联办理,不得要求服务相对人在窗口和部门之间来回跑腿自行办理。(牵头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岳塘经开区)

  3. 整合网上服务资源,实现“一网通办”(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以建设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抓手、以数据整合为基础、以内部流转为要求,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一张网”。2017年3月底前,试点单位各业务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实现办事多渠道的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非试点单位在8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9月底前,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共服务资源,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辐射范围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岳塘经开区)

  (三)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 完善网络体系建设。2017年3月底前,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保障能力,实现区、街、社(村)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加快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充分利用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工程建设,提高4G网络普遍覆盖和WLAN(无线局域网)热点广泛覆盖水平,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

  2. 制定数据标准规范。2017年3月底前,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湘潭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政务服务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管理的标准,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数据资源有序开放,促进政府数据社会化开放利用;9月底前,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网上身份认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和认可,确立全区、全市范围认可的电子文件(含证照)、签章的地位和效力。

  3. 推进数据共享交换。2017年12月底前,以智慧岳塘建设为契机,依托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社保就业、食药安全、社区治理、社会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充分整合现有部门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时交互、充分共享,实现区直部门间横向数据联通和区、街、社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纵向贯通。各区直部门、街道梳理已有信息资源,掌握信息资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依托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建共享,加快大数据开发利用,为政务服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的推送服务。

  4. 实现业务协同办理。2017年3月底前,区直部门完成区级自有业务系统与市信息惠民服务平台的对接,涉及市级、省级自有业务系统的,由相关市级部门对接,实现办事信息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12月底前,逐步整合各级应用系统,以“一网通办”为目标,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促进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岳塘经开区)

  (四)其他工作保障

  1. 综合协调。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项协调、文字材料、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责任单位: 区政务服务中心)

  2. 资金保障。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统一服装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按时配备,据实结算。各街道和村(社区)政务大厅由各单位按照标准化建设自行组织实施,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财政等部门查勘验收,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拨付相关经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

  3. 整章建制。区直各部门和岳塘经开区负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工作制度。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政务大厅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制订,加强指导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岳塘经开区)。

  4. 检查督促。区监察局负责制订“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的监察制度,建立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全程留痕、进度监管、事后评价的效能监察和考核机制,将各级各部门信息惠民服务事项办理全程纳入电子监察,按照总体进度安排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监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统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是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的突破口。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摸清底子、树立目标、整合资源、上下对接、统筹发力、全力推进。

  (二)落实责任,把控进度。“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责任。特别是要抓好机制建立和制度建设、事项清单梳理、人员培训管理和受理场所标准化建设四个重要环节,严格对照时间表推进相关工作。该项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中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项目各责任单位的考核。

  (三)宣传引导,发挥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运用网站、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对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居民群众掌握和使用信息化平台办理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的实效。

  附件:岳塘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相关名词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