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镇原县“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镇原县“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一网通办”,即以政务服务网为平台,政府各级各类办事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涉及企业和社会公众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网上查询、网上反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打尽”。“一网通办”是“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运用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促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现状

  近年来,我县先后通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流程优化简化、并联审批改革、县乡村网上一体化等措施,初步搭建了线上线下相互对应、互为补充的立体化、多功能服务载体,县本级54个部门437项服务事项通过县级行政审批平台网上办理,办理各类事项30.2万件,政务服务效率明显提升。特别是2016年4月份国家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来,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统建规划,完成了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门户开通、部分功能上线、县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权力事项加载和发布、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纵向县乡村三级贯通,横向联通县本级10个部门,61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对照甘肃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的新要求,实现真正意义上“一点登录、全程在线、全网漫游”的工作目标,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与甘肃政务服务网联通的部门数量少,大多数部门仍以县级行政审批平台和线下办理为主,部分部门线下进驻不到位,审批链条不完整;二是“一网通办”的事项比例低,目前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仅有61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功能尚未开通;三是信息共享困难,不同部门间、不同层级间数据无法共享;四是乡村工作普遍基础较差,网上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较弱,群众获得感不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快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扩大“一网通办”事项比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网上办事功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涉密类除外),应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前端整合,分批分阶段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统一入口、互联互通。

  2. 办理事项应上必上。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推送到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

  3. 窗口事项应进必进。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部门保留的各类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核、审批、出证全流程、全要素、全职能前移至政务大厅窗口,建立完整的线下运行机制,并将各类服务资源向网上集中。

  4. 数据资源应迁尽迁。将系统整合与数据迁移相结合、与云服务相结合,最大化实现系统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工作目标

  2018年3月底前实现3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6月底前实现5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年底前实现县级权限内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19年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各类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各部门分阶段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资源共享和数据联通。3月底前,完成9个部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的联通;6月底前,完成6个部门省级统建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的联通;9月底前,完成7个部门国家部委统建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的联通。各接入系统统一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交换,所有事项的办理反馈形成“闭合”环路,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成为唯一的网上受办理渠道。(县信息办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集中。县直各部门要坚决按照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的要求,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部门内部职能整合归并,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重点提升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国土局、发改局、防震办、健保局等部门的“一窗”运行质量,为“一网通办”提供线下支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审改办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事项比例。2月底前,县本级保留的14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3月底前,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入手,梳理公布一次办理的事项清单,确保3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6月底前,实现各部门50%以上的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年底前,各类服务事项按照“一网通办”目标,全部加载到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80%的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提高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创造条件,压减环节,力争使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落实)

  (四)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部门直接审批核准收费的事项数;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减证便民”事项清单;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事项,从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方面予以优化,进一步整合、压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6月底前完成第五轮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效率再提速15%以上。(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落实)

  (五)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县级各类系统数据资源全部迁移到华为庆阳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部门行业数据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统一标准、深度融合。按照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原则上,所有数据的应用、调取、存储要实现零障碍,为大数据分析和政府决策提供保障。发改系统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接入到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并联审批效率。(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信息办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六)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梳理、勘误,推进网上办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服务事项的业务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在现有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拆分子项、进行规范。按照统一的业务手册编写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编码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落实)

  (七)加快推进甘肃政务服务网镇原子站改版与功能完善。开通涵盖公积金查询、生育登记、预约挂号等12个便民服务功能,投资项目审批、公司名称预先审核、建筑施工企业资格认证等26个审批服务功能,以及权责清单查询、办件公示、办事进度查询等专项服务功能,对外提供便民服务、审批服务、专项服务三大功能版块,打造路径更加醒目、板块设置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实用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的网上“政务超市”。同时,加快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一键物流等手段的运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网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编委办、政务服务中心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督查考核局、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平台支撑、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和困难,督导部门跟进相关工作,推动“一网通办”改革落地见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按照牵头负责、分块推进的原则,由县信息办总体负责各类办事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由县编委办(审改办)负责“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的牵头推进、顶层设计和标准化建设,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网站子站改版和网上办理事项推进、服务优化等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核,由县发改局负责网上并联审批相关事宜,由县工信局牵头对数据迁移、云服务等事项跟进协调,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关资金落实。

  (三)通力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阻碍“一网通办”改革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推动,部门是工作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确定专人专抓,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各有关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也要抓好对窗口业务的指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内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

  (四)强化督查监察。县督查考核局要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列入重点事项督查清单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并按照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要求,与各牵头部门共同对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考核。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一网通办”工作进行抽查监察,凡发现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不作为、慢作为处理。对推进改革主动、成效明显的部门,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市直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甘肃政务服务网进度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