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267 号)、《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字〔2017〕193 号)精神,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导向、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审批更简。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流程,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精准协同,简政放权,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监管更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断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以更加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消除监管真空,改善市场环境。
2、服务更优。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企业“松绑”、给群众“解绊”,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17 年内根据上级政府安排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加强指导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好。加强清单标准化管理,落实全省各类清单统一标准。规范和完善乡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 年内发布黄坑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推进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与职能相协调的经费保障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对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后职能式微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限时、限质、限费”管理,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防止“死灰复燃”。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和执业限制、进入条件一律取消,实行“无门槛、零障碍”入驻。推动“中介超市”的设立,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域的统一中介市场。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严禁垄断、联合抬价等行为,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有序竞争,推动中介服务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部门购买中介服务。
4.优化投资审批方式。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切实简化备案手续,实现告知性、全程在线备案。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创新准入方式,畅通“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快捷准入渠道。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对接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有关政策,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
6.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削减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2017 年10 月底前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7.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加强全乡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2017年县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取消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二)切实增强监管能力
9.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乡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强化乡级执法监督职能,促进乡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
10.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借鉴其他省市县乡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方式,利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把城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网格员”对网格实行精细化管理,采取信息化手段将问题传递给相关部门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及时高效处置。
11.有效实施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对于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以及社会信用等级低、隐患较多的行业和企业,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风险隐患。
(三)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1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的基础上,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对必要的证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坚持问需于民,不断推出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1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强化乡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2017 年内公布全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全乡统一标准规范,分阶段、有步骤地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14.创新政务服务方式。配合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试点工作,推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件量大的社保、就业、民政等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村(社区)办理。推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企业服务综合受理中心、“绿色通道”“代办制”“陪办制”等特色做法,以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乡直各单位要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切实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成为“放管服”改革的设计者、协调者、推动者。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着力抓好“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和督促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努力克服“迷权恋权”“重审批轻监管”等思想,做到自主规权、自觉监管、主动服务,形成齐抓共管“放管服”改革的良好局面,真正实现利企、便民、促“双创”。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村(居)、乡直各单位要通过建机构、定制度、强管理,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一线政务服务窗口人才队伍建设。乡直各单位要对照任务,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制定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的科学性,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工作积极、成效显着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和约谈,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开展社会评价。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探索构建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限、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程度、产品质量优劣、群众办事方便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对“放管服”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研立项,提升改革举措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借鉴其他县(市区)、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