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12月26日自治区“放管服”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督察暗访相关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自治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现就我县开展“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自治州“放管服”改革部署情况;
2、落实2017年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情况;
3、落实自治州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文件、会议和相关部署举措情况;
4、从督察重点问题清单十个方面(详见附件)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时上报。
二、自查时间
2018年2月18日—2月23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全力做好自查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有力有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督察内容逐项开展自查,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存在问题,针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政办公楼三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公室)。自查清单应详实准确,并明确改进措施。在下一步自治州实地督察工作中如发现上报问题清单以外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将进行严肃问责。
联 系 人:李泽元
联系电话:18699699970
电子邮箱:836512191@qq.com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