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市’放管服’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近期,市局对各县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放管服工作
1.“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传达学习贯彻落实2017年6月13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电话电话会议、2017年6月15日全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7年8月4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维护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流程图运行审批服务事项,是否存在违规增加审批条件、要求或程序等流程环节外置现象;是否对本部门审批程序复杂、办事环节繁多的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资料简化,优化简化成果是否及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规范、固化和公布;是否对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
3.“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更新清单和名录库。今年以来抽查、公示情况,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上,取得阶段性成果。
4.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公布情况。是否按要求对执行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制定科学规范的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力运行流程图、一次性办事告知单和服务指南,是否列明承办机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示范文本、自由裁量权、监督投诉途径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
5.推行“网上行权”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贯彻落实“零跑腿”和“只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情况,主要督查县市区保留行政审批、其它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办理情况。
(二)脱贫攻坚工作
1、组织领导。是否建立有关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是否制定出台农机化扶贫实施方案,是否按时完成省、市农机局部署的各项任务,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是否完整等。
2、帮扶措施。重点围绕实施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推进工程、农机生产企业帮扶工程、农机合作组织扶贫带动工程、农机化科技扶贫促进工程、农机财政专项带动工程等扶贫措施,各县(市、区)推进农机化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将省、市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针对每个重点帮扶的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
3、帮扶成效。围绕农机行业扶贫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各级农机部门承担农机财政专项实施情况贫困群众满意度;各级农机部门帮扶扶贫工作重点村推广使用特色作物生产新机具和新技术情况、增强脱贫致富带动能力、提高集体经济收益水平、增加贫困户收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
4、工作台帐。是否按照省农业厅要求建立农机化精准扶贫工作台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台帐工作,是否建立台帐收集制度。
三、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对照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二)实地督查。11月20日起,市局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采取听取汇报、随即抽查、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整改。实地督查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照督查存在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督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市农机化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环境。
市局督查考核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农机系统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自查汇报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突出重点,避免空话套话,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联系人:刘哲2313713
邮箱:jnnjfgk@163.com
济宁市农机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