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城建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和《襄阳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应对经济下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举措。当前,“放管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精简流程为重点,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切实减少涉企收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破除制约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各种羁绊,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放管结合并重推进,加强城乡建设行业全过程监管,为公平营商创条件;大力提升城建系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权力取消和承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放权,承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事项。及时衔接落实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承接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质安科、公用事业科及相关单位)
2、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对接省厅取消核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批事项市州一级住建部门初审环节,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牵头科室: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法规科)
3、进一步整治红顶中介。开展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深化重点领域“红顶中介”整治。按照省政府开展红顶中介整治要求,加大对图审机构、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督办力度,督促完成脱钩改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回头看”工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责任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4、构建住建行业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把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构建全过程监管上来。(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质安科、公用事业科、市政管理科、法规科及相关单位各有关科室、单位)
5、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住建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对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联合惩戒有关要求,予以限制,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建立健全僵尸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的退出机制。( 责任科室:法规科、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质安科、公用事业科、市政管理科等有关科室及单位)
6、推进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广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委实施的13项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统一从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做到监管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勘察设科科、质安科、公用科)
7、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推进“随机抽查、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评价安全的工作方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项目开展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和现场联动查处力度,加大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和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建设。(牵头科室:质安科 责任单位:建筑安全站)
8、实现市场监管智能化。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精细化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智慧城市和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能建筑、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燃气管理、桥梁管理等,都要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效率。(责任科室:公用科、市政科、质安科、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等各有关科室、单位)
9、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行好法定职责,依法办事。(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公用科、市政科、质安科、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等各有关科室、单位)
10、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方面成本。(牵头科室:公用科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于需要修订更新的及时进行修订更新,需要废止的应及时废止。(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单位)
12、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根据省住建厅和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编制涉及城建的公共服务事项。(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单位)
13、推进审批服务信息化。对接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网上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网审批。将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事项和相关科室、单位实施的具有审批备案、登记等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归集到统一的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质量安全科等相关科室、单位)
14、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不合理的涉企收费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产权属于供热、供气、供水企业的管网设施的建设安装和运行维护费一律纳入企业成本,通过价格弥补,推进相关设施由专业经营企业统建统管,严禁专业经营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牵头科室:公用科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5.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切实为市政、园林、勘察设计、监理、建筑业等企业减轻负担,排忧解难,多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市政科、建筑业科、勘察设计科等有关科室、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城建委深改领导小组要将“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放管服”改革台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
(三)强力督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督查内容,由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对“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