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西安市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观贯彻执行。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西安市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西安一流
发展环境,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进权力清单“廋身”
1、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全覆盖,做好开发区、自贸区权力清单梳理公布;完善
市、区县(开发区)、镇(街)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
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布,推动权力清单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市级权力清单;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的权力清单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中省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落实工作。按照“审批不出区”的要求,向自贸区下方市级行政管理职权。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时限要求完成
3、清理和规范投资项目报建事项,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前进
4、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执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降低就业门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时限要求完成
5、减少行政收费事项,持续推进收费清理改革,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收费为清理政策;政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减少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手续,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办事指南,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7、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推进个体工商用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加快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时限要求完成
8、完善和规范市、区县(开发区)、镇(街)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由市编办牵头,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机构由市国资委、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牵头,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所属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9、加强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打破垄断,引入审批中介服务竞争机制,择优向市政务中心进驻中介服务机构,组建“中介服务超市”,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0、提高放权协同性,加大权力下放后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推动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适应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对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有关条款,与改革政策相衔接。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促进责任清单“强身”
12、完善责任清单,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要求,针对权力清单,制定完善责任清单。按照每项行政职权的法定程序,将“责任”细化到各个办事环节。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市级责任清单;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的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3、明确职能交叉事项的监管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理顺部门职责交叉重叠和职责“真空”等问题,合理划分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事权关系,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4、明确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即“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提高“双随机、一公开”随即抽查覆盖率。
牵头单位:市级各部门按照省级对口部门要求,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
责任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5、落实重点整治事项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路长制”、“所长制”改革,落实监管责任,营造社会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16、落实行政审批的监管职责,规范和完善各级政府服务机构;设立西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等。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7、加强机关效能机构建设,在市考核办增加机关效能考核职责和人员力量,落实机关效能日常考核的监管职责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考核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8、明确投诉受理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企业投资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公民举报投诉受理和查处方面的职能配置,调整加强投诉受理机构设置。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9、加大问题曝光力度,运用好《问政时刻》《每日聚焦》栏目,用问题牵引倒逼改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信用西安网”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西安广播电视台、市监察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0、建立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机制,充实加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人员力量,形成督查合力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21、规范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22、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将审批事项向部门内部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做到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审批率。逐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实现“一枚图章管审批”。在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开展政务服务相对集中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西咸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23、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代办制,扩大市政务中心代办服务范围和代办员队伍,建立市区联办机制,对所有重点项目实行无偿代办、全程代办服务,实施项目代办责任制,推进项目代办进度通报。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明晰投资负面清单
24、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产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领域,形成《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西咸新区、各区县、各开发区、秦岭办制定各自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秦岭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8月
25、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均实行备案管理。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机制,加快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6、加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凡法律法规却明确取消、与相关政策冲突、区域发展淘汰类项目,要及时取消;凡涉及新增、调整的清单项目,要及时更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27、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已清单的方式管钱、管权、管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28、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清单配套制度体系,一项专项资金机制一个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9、进一步完善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提前纳入项目库,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0、专项资金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取消专项资金基数,以零为基点,按项目以及财力可能决定专项资金预算数额;
项目申报类专项资金,预算细化编制到具体项目;测算分配类专项实资金,选取客观因素,按照“因素法”安排预算;专项资金纳入三年期中期规划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31、根据财权与事权责任划分,上级安排用于补助去县财政的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从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支持区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并做到在下年预算编制前,提前下达区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2、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由补变投改革”,设立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产业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级各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7月
33、强化绩效和预算的结合,做到每个专项都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加强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依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4、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清单在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政策和分配结果等全过程管理信息由主管部门在相关文件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建立健全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市电子政务办,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精心做好项目准备,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我市有更多项目纳入中省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将争取中省资金情况的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考核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提升优化西安政务服务网
36、整合现有网上服务资源,打通“信息孤岛”。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统筹建设西安政务服务网,实现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建设横向涵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纵向覆盖市、区县(开发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建设包括自然人、法人办事和行政审批、涉审中介、便民服务、阳光政务、数据开放等“2+5”模块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37、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38、规范网上办理事项,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及办件比例,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审查细则。
牵头单位:市编办牵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市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核,市政务中心牵头编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编制梳理工作,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推进
39、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实现在线提交、在线审核、在线反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岀件。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40、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信用代码作为唯一识别代码,建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实现“就近能办、同城同办、异地可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41、建设电子证照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实现基础证照信息堵源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法律效。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42、建立行政效能综合指数考核体系,将事项进驻率、审批授权率、审批提速率、按时办结率、网上审批率、群众满意率等各项指标,纳入行政效能综合指数,作为对部门审批工作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定期(月度、季度、年度)公开公布。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考核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43、对政务云平台进行扩容和升级,实现网络、IT设备和存储资源统一管理和运营提高各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保障政务服务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完成时间:2018年3月
44、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以“12345“电话为统一接入口整合非应急类各服务热线,以及网上信箱、网民留言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建成非应急类市民综合服务平台,对各类事项按职转办,并进行跟踪督查与评价考核。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提升运行效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4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46、对全市行政审批量化管理,建立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月度台账和季度分析制度,加快流程再造和优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时限做到“零超时“,以量化指标结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47、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市、区县(开发区)、镇(街)三级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3月梳理公布第一批“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2017年12月底前公布事项达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70%;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48、对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职业资格认定、社保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便民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农林委、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9、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题“黑名单”制度。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50、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市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