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2017年5月3日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化公安机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按照《海曙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海曙区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自身改革,倒逼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办事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及“零上门”的事项,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分局年度重点工作“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到2017年底,实现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梳理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

  1.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实施要求,深入梳理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减环节、网上办理及快递送达、即时办理等措施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在2月、3月底前分别按时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最多跑一次”覆盖90%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

  2.对于目前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的事项,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力争年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3.根据市政府要求,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其它行政权力等事项中适合“最多跑一次”的事项。

  (二)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信息公开

  1.进一步编制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精简、规范并严密申报材料,对同一事项在不同申请情形下需提交不同申报材料的,应逐一厘清、明细区别。

  2.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标注修改“最多跑一次”事项相关办事信息,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信息保持一致,并详尽展示“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

  3.对市局下放至分局办理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各相关业务大队要做好下放事项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确保市局下放事项同步实现“最多跑一次”,并做到与市局下放事项办事指南一致。

  (三)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1.积极响应“一窗受理”改革,支持和配合服务窗口集成,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至2017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办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比例。

  2.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改革意义、事项清单和实现途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实效,确保“一窗受理”正常运作,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3.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主动向前来办事企业和群众开展受理事项“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宣传告知,宣传告知率要达95%以上,让企业和群众了解熟知“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实现途径,大幅提高事项“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办结率。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用

  1.充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系统,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审批事项申请,大力推行“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工作模式,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比例。

  2.融合网上线下服务体系,做到实体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的紧密衔接,充分运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平台等信息服务技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力度,除涉密、涉恐、涉枪、涉爆等事项外,能通过互联网办理的事项必须上网办理,不能在网上办理的也要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户证、出入境及相关身份证明等便民服务事项要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监督和宣传

  1.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行“容缺受理”和“上门服务”,对无需“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审批事项,在窗口申请的,原则上都要采取即时办结的方式办理,确保“最多跑一次”及“零上门”承诺兑现、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审批监督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制度,应抽尽抽,跟踪问效,推动和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3.通过分局门户网站、“海曙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和渠道,宣传我区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措施和工作成效,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引导,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职责分工

  分局成立“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协调小组”,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联达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元龙和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闻彬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统筹全区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开展。

  分局户证中心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负责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维护,组织开展“一窗受理”改革,落实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实施。

  分局政治处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宣传工作,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维护。

  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和暗访工作。

  分局信通科技科负责内外网数据归集、共享及互联互信的技术保障。

  分局法制大队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服务与保障,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维护。

  分局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办事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落实所属事权“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与兑现;负责对本条线“最多跑一次”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自身改革带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促,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立足实际,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推进进度、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精准施策,以务实的态度、负责的精神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改革目标的实现,力避“最多跑一次”改革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三)重点示范引领。要着重在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人口、治安、出入境、消防等部门率先取得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业务部门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抓住问题矛盾反映集中、长期得不到突破的领域,重拳出击,确保今年年底前彻底改观。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围绕我区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五)加强考核监督。分局将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各相关业务大队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并建立专项监督评估制度,充分运用和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对成效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要予以问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