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顺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并在顺义网城集中公开。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按照北京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部署,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工作。(区编办牵头落实)

  (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信息,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落实)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北京市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阶段行动计划(2016—2018年)》。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制度,在顺义网城建设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已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公开

  做好承接北京市核心区产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疏解项目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牵头落实)

  (五)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十三五”规划、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及各有关单位落实)

  2.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由相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实施进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询服务等信息。实现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六)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等。依托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区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区国资委牵头落实)

  (七)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农村住房救助、供暖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顺义网城、顺义民政信息网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情况。在顺义民政信息网公开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推进救灾物资调拨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物资调拨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及时公开国家级、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名单。加强慈善组织登记信息公开。(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八)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活动信息,依托招聘会、创业大赛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读工作。(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落实)

  (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信息。按照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信息、分配政策、办事指南、分配情况等。(区住房城建委牵头落实)

  2.强化棚户区改造政策、用地计划、项目名单公开工作,按月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后期管理等信息。(区住房城建委牵头落实)

  3.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确认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工作。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十)教育信息公开

  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措施的公开解读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区教委牵头落实)

  (十一)城市治理信息公开

  做好“拆违打非”、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城市痼疾顽症专项整治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民防局、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推进决策公开

  1.推进政府会议开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区政府重要会议制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预决算信息公开

  将“三公”经费统计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部门预算公开中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逐步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等信息予以公开。及时全面公布地方债发行前信息披露文件、地方债发行结果公告、地方债还本付息情况公告。(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二、切实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将政策解读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于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即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参与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涉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和问责。完善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区委宣传部牵头落实)

  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属地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牵头落实)

  (三)更好的发挥媒体作用

  1.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要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对于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通过公开明确行政依据、流程、标准等,促进纠正行政管理突出问题,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2.健全保密审查机制

  贯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细化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区保密局牵头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等,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加准确、实用,功能设置更加友好、便捷。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强化网站安全保障。(区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打造政务公开新媒体平台。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传播效果。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发程序和公众问询答复程序,配备专人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强新媒体受众和政务信息浏览量的统计分析,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3.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顺义网城”政务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4.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政府公报管理和利用,定期对本区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图书阅览室接收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利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满足基层群众查阅借阅需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5.按照市非紧急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要求,开展政府热线电话相应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激励和问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