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攀枝花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

  一、建设智慧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到高级阶段,实时感知城市运行全方位信息(信息收集),及时全面分析信息形成系统决策(信息处理),对城市运行各方面需求做出智慧响应(信息应用)。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城市的信息化走过了自发的、分散的、条块分割的初始初级阶段。各地区、城市、部门、系统、单位等分别建设了各自不同的信息系统,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信息化在全社会各方面、各层面已经不可或缺。但是,这些信息系统各自相互独立和封闭运行,存在一些日益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形成所谓的“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系统内存储的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共用,系统承载的业务相互之间无法协调优化,不同程度还相互掣肘;二是没有统筹和规划,重复建设和浪费严重;三是极少数信息系统建设了同城数据备份,普遍没有建设信息系统的灾难备份和业务恢复系统,信息安全隐患严重。

  建设智慧城市,能够有效解决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一个城市促进经济转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必然的战略选择。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引擎,智慧城市能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感、企业经济竞争力、城市可持续发展,体现城市发展理念和创新精神,达到建设美丽城市、幸福城市、和谐城市的最终目标。

  2013年8月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正式把智慧城市建设列为重要发展战略,鼓励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中,又明确提出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并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及策略。“十二五”期间,全国311个城市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国家将选定100个城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

  攀枝花是“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光网城市,各部门单位、各行业系统已经建设了大量信息系统,信息化整体水平全省领先,走过了城市信息化初期阶段,具备良好基础和条件,应该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治理精细化、企业决策科学化、民生服务精准化,推进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四个加快建设”、“四区驱动”战略布局,采用最新信息通信技术和系统信息化手段,以“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业务协同创新”为主线,政务、产业、民生整体方案解决,不断提高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提高信息获取和价值挖掘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城市智慧水平,以应用强力推进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攀枝花打造成为管理高效、服务便捷、产业智能、绿色生态的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最佳典范,成为西部产业转型示范区、最佳宜居地和开放创新城,打造区域信息化高地。

  三、建设原则

  (一)统筹协调。统筹智慧城市建设体制机制、资金安排和模式选择,建设大数据中心、重大节点项目、公共平台项目和新建业务项目,政务业务协同创新,建设规范标准等;协调在用信息系统迁移,资源整合,产业、民生业务优化创新等。

  (二)整合共享。以数据为核心,整合共享网络资源、软硬件系统资源、基础信息资源,公共云平台,灾备等。

  (三)有序推进。先地方块块信息系统整合,后系统条条信息系统整合;先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后建设业务信息数据库;先系统内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后系统之间业务衔接协同创新;渐进发展信息产业。

  四、建设目标

  到2020年,建成大数据中心、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主要业务信息数据库,重要公共云平台,同城、异地灾备;在用信息系统迁移基本完成,系统内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基本完成;形成比较完整的智慧城市规范标准体系;信息产业在3~5个方向成规模发展;基本建成可评估、可复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智慧化水平显着提升的新型智慧城市。

  五、总体架构

  基础层:负责数据的采集、获取和传输。通过传感器、摄像头等智能终端和互联网,采集和获取数据,通过通信网络、电子政务网络传输数据。

  平台层:是大数据中心的承载主体,是智慧城市的核心支撑,包括统一的基础设施搭建的云计算平台和由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文化五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及专业数据库构成的数据资源平台,负责数据的存储、计算和共享交换。

  应用层:是智慧城市具体应用的业务系统,包括政务应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企业应用等各个方面。

  用户层:是智慧城市服务的对象,包括政府、企业、公众三大类群体,对各种需求做出快速智能响应。

  六、建设模式

  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或比选方式确定战略合作主体,由市政府平台公司+战略合作主体,在攀枝花成立智慧城市合资公司。经政府特许授权,合资公司投融资有序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维护。参照外地标准协商确定服务量、价格及考核方式,政府向合资公司按“保底+增量”方式购买政务云服务,其余部分由合资公司市场化运作。项目建设按规定程序开展可研、设计及相应评审、立项等手续。

  战略合作主体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建设资金,负责会同合作伙伴将信息产业带进攀枝花。

  七、主要任务

  遵循《攀枝花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攀枝花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攀枝花智慧城市五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安排如下主要任务。

  (一)建设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中心(城市数据中心)作为智慧城市的核心和承载基础,是未来智慧城市的大脑,是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应该从四个层面定位规划建设:一是攀枝花智慧政务的整合融合承载平台,整合融合已建成的政务类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协同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二是攀枝花智慧城市的运营平台,汇集、处理、交换全市各方面信息,协同全市各类信息系统,响应城市各层面需求;三是区域云计算平台,在区域内(攀枝花为中心,150公里为半径)托管信息系统硬件、承载业务系统项目;四是信息产业发展平台,以大数据中心为载体,发展数据产业、灾备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催生新业态。

  项目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建设完善功能。一期建设政务云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存储与计算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安全保障系统、配套设施等,同步建设同城、异地灾备云平台,为市内其他信息系统提供系统托管和业务服务,形成4800颗CPU计算能力、10PB存储能力。结合前期开展的基础工作情况,可选择中国通服攀枝花分公司在电信大楼的2500平方米闲置机房加快项目一期建设。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市场开拓情况,市场主体为主开展后续二期、三期建设,拓展到城市云平台、区域云平台和产业云平台。

  (二)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散布在不同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统一建设市级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五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库。

  1. 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数据库位基础,统筹整合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残联、市外事侨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建设。

  2. 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市工商局企业注册数据库位基础,统筹整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建设。

  3. 空间地理(自然资源)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理信息中心数据库为基础,统筹整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防震减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档案局、攀枝花军分区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建设。空间地理(自然资源)基础信息资源库可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支持和指导下建设。

  4. 宏观经济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库为基础,统筹整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就业局、社保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建设。

  5. 文化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数据库为基础,统筹整合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档案局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建设。

  6. 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库。在五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基础上,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库,便于全市数据共享、交换、提供利用、数据公开和数据的安全、保密。

  (三)建设两大专业数据库

  1. 钒钛大数据库。以我市钒钛专业数据库为核心,依托钒钛交易中心,通过收集、交换、购买等方式,采集国内外相关数据,建设覆盖全国的钒钛资源、科研、生产、交易、客户等数据库,形成钒钛大数据中心,科学指导我市钒钛产业发展,通过大数据价值挖掘为国内钒钛行业提供服务。

  2. 康养大数据库。以我市康养专业数据库为核心,依托智慧旅游信息平台,通过收集、交换、购买等方式,采集国内外相关阳光康养数据,建设覆盖全国的旅游、运动、休闲、康养数据库,形成康养大数据中心,科学指导我市康养产业发展,通过大数据价值挖掘为国内康养行业提供服务。

  (四)建设智慧城市应用项目

  1. 对于已有信息系统,市政府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智慧城市合资公司共同制定迁移方案,按计划分步完成软硬件系统及数据迁移、整合和融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用。由智慧城市合资公司负责统一运营。

  2. 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依托大数据中心,2020年以前优先安排一批城市治理、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类应用项目。重点包括:食品药品监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微信城市服务、市民卡、智慧交通、农产品溯源、智慧能源等一批典型应用项目。

  3. 按照“财力匹配、顺序部署”原则,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需求的紧迫性,对其他的智慧城市应用项目,在2020年后再顺序安排建设实施。

  (五)建设灾备系统

  全市数据和业务系统集中到大数据中心后,数据和业务协同的安全就尤为重要。按照数据和业务级的要求,与大数据中心同步建设同城、异地灾备系统,开展灾备服务。

  (六)培育发展信息产业

  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依托大数据中心,按照“以市场换产业,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培育和发展以软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多媒体、大数据产业、灾备产业为重点的信息产业。

  (七)积极申报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

  去年9月和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要求,从今年开始的“十三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将与中央网信办、智慧城市25个部门部际协调工作组共同遴选出10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具体工作由中电科承担。目前已确定深圳、福州、嘉兴为首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电科与三个城市均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我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思路符合新型智慧城市的要求,应积极申报新型智慧城市试点,通过试点,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八、实施路径

  在具体实施上,分为3个阶段:

  一阶段: 抓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智慧攀枝花基础设施和平台基础建设,建成大数据中心,落实攀枝花网络能力提升,建立攀枝花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标准规范,为攀枝花智慧城市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阶段: 抓应用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基础平台和相关政府机制理顺前之后,再用3年时间,构建各个行业应用。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深化应用、政企合作、急用先行的原则,根据攀枝花的具体情况整合和全面推广各方应用,逐步构建政府治理、民生服务、产业提升等方面的行业应用,让智慧应用深化发展。

  三阶段:抓业务梳理和流程优化再造。结合攀枝花智慧城市建设应用的的实际情况,综合开展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求,理顺政府各种管理机制和相应部门职责,通过流程优化再造,推动攀枝花民生、政务、经济等领域的智慧化、长效发展,最终达成“善政、惠民、兴业”的目的。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整合领导决策机构。整合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职能,指导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2.强化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新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智慧攀枝花建设的决策指挥及协调工作,加强市、区(县)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智慧攀枝花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3.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参照外地做法,组建攀枝花市大数据局(挂市政府智慧城市办公室牌子,副县级),作为市经信委下设二级局,人员编制12人,内设智慧城市推进科(4人)、信息产业推进科(3人)和智能制造推进科(3人),取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现内设的信息化科,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合作交流,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制造推进工作。组建攀枝花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实现系统迁移,数据整合、应用。

  最终形成网信领导小组—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发展和信息产业发展。

  (二)构建强有力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构建“1套标准、2个平台、4个机制”的全市信息安全建设保障体系。

  “1套标准”即遵照可信的信息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相关的架构要求,实现对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的统建统管。

  “2个平台”是指在大数据中心构建统一的信息安全监测平台以及信息安全基础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安全监测平台实现对IT基础设施、云计算平台、重要应用系统等提供安全风险、安全攻击、安全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通过信息安全基础服务平台为全市政府各部门提供信息安全、云计算安全服务,提升全市信息安全的整体保障水平。

  “4个机制”即信息安全联合工作机制、信息安全事件通告机制、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和重要信息系统同城灾备机制。

  (三)建立标准规范机制

  标准规范是综合统筹城市各个业务领域的矛盾,消除差异、提取共性,实现城市业务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变分散低效为聚合高效,使整个城市真正融为一体。

  建立对各部门参与“智慧攀枝花”的标准规范,引入国家已经发布的标准、制定攀枝花本地特色的标准,确定考核指标,定期对智慧城市建设按责任分解要求进行评估,检查和督导“智慧攀枝花”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标准规范落实情况。

  建立政府机构信息化建设批准制:政府各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不管是来自于省直属上级部门,还是自发的信息化建设需求,均须经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确保与“智慧攀枝花”建设标准相符合。

  (四)建立和完善数据公开机制

  制定并发布《攀枝花市数据公开管理办法》,鼓励政府各部门公开内部可共享的信息,明确信息提供方的信息公开职责,确定数据责任人,保证信息的权威准确;从数据的“采集-存储-公开-应用-安全”全生命周期,制定共享数据的管理流程,确保及时更新;制定共享权限管理机制,保证信息安全,数据不被滥用。

  (五)构建智慧城市支撑机制

  1. 组建智慧城市建设咨询委员会

  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攀枝花市智慧城市建设咨询委员会,为智慧攀枝花建设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对智慧攀枝花各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建议,为我市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城市发展提供决策意见。

  2. 组建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

  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标准与法规的研究、评估和项目决策咨询等工作,为攀枝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设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设立首席信息官(CIO),统筹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化应用建设、内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创新。企业参照设立首席信息官(CIO)。

  (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家部委、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行业领先企业、先行试点城市的沟通交流,借鉴成熟的、可快速复制的成功经验,寻找深度合作机会,促进我市智慧城市和信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