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大足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大足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63号),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完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足区子平台的运行管理任务,统一服务入口,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平台化、网络化水平显着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按市政府统一规划,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着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群众办事满意度显着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本系统、本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及时与市级对口单位沟通协调,加快审核、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群集中公开发布。各职能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要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切实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事项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牵头单位:区行政中心管理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并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加强对实体政务大厅单位进驻、受理场所、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服务规范、网上运行、监督评价的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按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加快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中心管理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夯实支撑基础。

  1﹒推进政务信息共享。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供支撑。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县、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加强全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保密局、区网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苏一元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docx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