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36 号)及《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政〔2017〕40 号)精神,为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 年底前,完善提升我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着提升。2020 年底前,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2017 年底前,参照省、市级目录,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网上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依托区政府、街道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完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二)加强和规范电子证照生成。加快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落实好证照元数据的审核,完成电子证照的生成。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纳入行政审批系统以及部门业务系统的办事流程,实现电子证照和网上办事事项的统一。加快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并逐渐取代纸质档案进一步加快电子证照库的建设,下一步将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工作要求,完成本年度电子证照数据的归集工作。
责任科室:各业务口
(三)简化办事材料提交。2017 年底前,各业务口对照电子证照库,调整清理不属于网上办理的事项,清理现有办事中重复提交的材料,在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以共享方式获取材料。实现区级行政审批系统、“海沧微政务”等办事服务平台与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电子证照库对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凡是电子证照库中有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公众重复提交材料。2018 年底前,在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工作的指导下,实现政务数据“一码管理”,分别以公民身份证号和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关联各部门涉及个人和法人的业务数据,持以“一码”查询和记录业务数据。
责任科室:各业务口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7 年5 月底前,全区90%审批服务事项(含“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即达到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及以上办理标准)。2018 年底前,针对各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不得拒绝经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实现60%的审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即达到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四星级”及以上办理标准)。在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事项受理和结果反馈方式。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五)创新政务服务模式。2017 年底前,完善提升“海沧微政务”申报受理平台,完成我局行政审批系统和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流程对接,支持审批服务事项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2018年底前,将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工作要求,完善办公系统间的数据和流程连接,支持跨部门、跨层级在线联动办公、公文会签、任务督办等;在农林水利领域利用大数据分析群众行为习惯和办事需求,探索主动性、个性化服务。2020 年底前,大多数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主动服务,主动服务成为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式。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审批办理平台构建集证后监管、政务指导一体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六)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8 年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七)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8 年底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和“海沧微政务”,构建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我局业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海沧微政务”前端融合、平台对接和应用兼容。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2017年底前,实现我局非密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开展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服务流程融合,共享后台基础数据库和流程信息,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工作要求,依托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新开发的预约服务功能,以及与EMS 第三方物流快递信息平台、多卡融合平台、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的对接服务,进一步完善智慧审批综合平台的运用,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九)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我局作为升区-街道-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中的一员,深化“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打造“便民15 分钟服务圈”。2017 年底前,将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并使用各服务站排队叫号、评价、信息发布、自助填单、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等系统。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十)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2017 年底前,我局将按要求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资源,积极参与区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建设,为加快智慧型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十一)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9 年底前,在区经信局和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的指导下,参与我区建成一批与农业领域相关的物联网应用平台,推广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全面推广个性化、主动化、精准化服务。2020 年底前,率先在农林水利领域的民生服务智慧化水平有明显提升,为新型智慧型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十二)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2018 年底前,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组织清理由本部门负责实施的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定、制度,并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修订,支持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大对我局重要数据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网站安全管理,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严禁在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责任部门:各业务口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局长为组长,调研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各项工作由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由各业务口为主承担。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林水利局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全局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我局推动实施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各业务口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负责推动本业务口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我局办公室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业务口工作进展和成效。要畅通线上线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群众反映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加强跟踪和纠正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加强推广应用。各业务口要加强“互联网+政务服
务”业务学习,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信息平台操作能力,积极引导公众和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厦门市海沧区农林水利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