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南江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南江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发〔2017〕21号)精神,结合南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开放创新、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用2—3年时间,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提供利企便民服务。

  2017年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新创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着提升,政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开放,初步建成以省、市政务云为支撑和政府门户网站为入口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

  2020年底,建成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无缝衔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府服务更聪明、更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以下简称“三办”)政务服务改革。县级各部门要加快梳理政务服务“三办”事项,明确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权限、材料、流程等,加快审核、编制政务服务“三办”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并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途径展示发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按照“能砍必砍”原则,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新开具。推进申请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进一步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评估、论证、现场勘验等“转外”环节。凡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办理环节和程序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办理。对初审机关和审批决定机关重复开展的现场勘验环节“去复重”。〔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三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实行“网上办”,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行“一窗进出、一网运行、一次(集中)踏勘、一体监督”模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逐年提高“网上办”事项比例,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网上办”事项达到50%,到2020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大力推广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进一步增加服务事项,扩大服务地域和服务范围。从2017年开始,每年新增一批异地办理、同城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事项。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以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全面推动网上平台服务向移动服务转变,打造“掌上”办事大厅,连通巴中政务APP,开发政务微信公众号,设立自助服务区、增添自助服务终端设施,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移动办理。有效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公共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开展智慧主题服务试点。每年选择基础较好的部门开展网上办事主题服务试点。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网上服务事项精准化供给。完善企业法人专属网页。〔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宣传手册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综合应用,集中、全面、深入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动实现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六)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建统用”“一张网”要求和建设标准,在全市统一部署下,整合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对接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服务资源,积极主动与四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入全省“一张网”,实行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底,面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业务系统全面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栏目设置规范、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全县政府网站群。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加强电子政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的深度融合,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为辅的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建设全县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要求,建设全县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明确电子证照建设管理部门、签发部门、使用部门职责,加快形成制证签发、证照管理、公众服务、业务应用等服务能力。确定县级各部门须开通的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电子证照范围,建立电子证照服务目录,实行网上证照查验。推动证照签发部门改造升级相关业务办理系统,集成电子证照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归集。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有误或缺失的电子证照。建立完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验证,推进跨层级、跨县(区)、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主的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联通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认证渠道,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单点登录、全网通办”。逐步整合已建系统存量账户,推动已建系统新账户和新建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展身份认证。〔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完善网上缴费和物流配套服务体系。推进非税网上缴费功能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建立物流配套服务系统,并与网上缴费对接,实现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七)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建设。按照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服务)人员“三集中”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按照“利企便民”的原则,科学设置功能区域,将公共服务及水电气、银行等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切实提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行“集中受理、分工办理、一站式办结”工作模式,实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整合改造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税大厅、部门办事大厅等线下服务实体,实现实体办事大厅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拓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邮政服务点、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贴近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综合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税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到2020年底,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四、夯实支撑发展基础

  (八)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持续提升骨干网支撑保障能力。大力推动县级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全县统一政务服务公共网络体系。强力推动县级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巴中政务云迁移,同步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等相关工作。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落实《四川省推进宽带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方案(2016—2017年)》,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加快推进“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千兆城市”工程、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提高4G基站普遍覆盖和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广泛覆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中国电信南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南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南江分公司、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九)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结合南江实际和城市定位,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全县智慧城市时空信息数据库,打造城市地面地下三维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县级各部门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信息资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社会信用、车辆等基础信息库与省基础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推进涉税、商务、旅游、国土资源、产权、交通运输等领域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县(区)交换共享。〔牵头单位: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十一)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

  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本地化应用开展提供支持,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二)加强效能监督评估。

  发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监督、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平台监控系统和网上评议功能,实现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全县各级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风险漏洞测评等工作,提高各平台、各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在线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整合现有信息化工作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以县政府领导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十五)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申请材料精简细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十六)优化建设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平台和系统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行集约化建设模式,县级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十七)加强培训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引导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经费保障,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南江县2017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