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白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白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0日
太白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和《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宝政发〔2017〕7号)精神,加快构建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框架下,充分整合利用已有政务服务资源,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坚持共建共享。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政务发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融合,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数据共享。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着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全县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贯通县、镇、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做到全县共享一个政务服务平台,使用一个移动APP,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一)整合建设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由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构成,以线上服务为主导、线下服务为辅助,线上服务将依托市级统一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构建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向各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整合全县所有政务服务资源数据;线下服务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各部门驻村基层服务站点为主体,通过统一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构建互联网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构建由政务服务网、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组成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与市级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程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和监督,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模式,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统筹服务资源,完善配套设施,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
三、优化规范政务服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1.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的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事项类型、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结时限及标准、运行流程图等。
2.以《太白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为基础,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定期进行动态扩展和审查,对事项新设、减少、变更要素等,按程序及时调整并公开,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公布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3.依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建设指南要求,逐项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信息资料,完成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形成可推广的实施标准。
(二)加强网上办事监督管理。依托市级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办理效能、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办事过程中出现的时效异常、流程异常、内容异常、裁量异常和收费异常等进行动态监督和预警,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政务服务中心自律机制、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媒体监督机制和公众评价机制,多角度对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在线服务质量等进行测评。
(三)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新型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多渠道服务,包括移动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等,由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服务接口,供各种渠道调用,实现数据同源,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支撑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要求,全面建立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
(二)加快电子政务网络与安全建设。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所有城镇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
(四)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修订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和内容保障方案,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有效整合全县各镇、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资源、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功能。
(五)加快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并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并联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采集与交换平台、安全防护体系等,实现一站式审批。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打破工作瓶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组织推进;县编办牵头,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配合指导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
(二)理顺管理体制。县编办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逐步整合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机构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局负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促考核。县政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不断强化技术保障力量,确保各镇、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共享服务数据,有序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