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安丘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全市电子政务云,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建设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落实保障措施,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良好发展格局,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推进落实潍坊市《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重点任务如下:

  (一)电子政务云建设

  1.加强全市电子政务云一体化管理。按照省级电子政务云统筹建设要求,依托潍坊市级电子政务云开展我市电子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率。2018年4月底前,根据潍坊市政务云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及整合计划,启动政务云规范整合工作。2018年6月底前,根据全省政务云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实现政务云容灾、监管和运维一体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提升公共服务云服务质量,加快行政服务云建设。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建设,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提升服务和运行质量,加强公共服务云的安全建设,满足全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我市行政服务域基础设施的梳理工作,结合省、潍坊市行政服务云建设规划,形成我市行政服务域基础设施整合计划。2018年3月底前,整合各级各部门机房、计算、存储资源,完成我市行政服务云建设整合工作,并将改造后的行政服务域资源纳入全省统一的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3.加快部门业务系统迁移整合。开展专项普查,全面梳理现有业务系统,全面清理“僵尸”系统、整合“影子”系统,整合通用基础业务系统,加快部门业务系统迁移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专项普查工作,摸清政务信息系统情况,形成系统清理名单和清理计划;2018年3月底前,按照计划完成清理任务。2017年12月底前,对电子邮件系统、即时通讯系统、网络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省通用系统整合要求,制定迁移和关停计划;2018年3月底前,启用全省统一互联网邮件系统,完成人员、账号配置等工作;2018年6月底前,根据全省统一电子邮件系统、即时通讯系统、网络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制定网络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应用方案,完成自建邮件系统、即时通讯系统的迁移和关停工作;2018年12月底前,根据省统一要求,完成网络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工作。 2018年3月底前,根据各部门业务对网络方面的要求,制定部门业务系统上云的迁移清单和计划;2018年6月底前,全市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比例达到70%;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业务系统上云工作。除涉密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再批准部门新建或部署独立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建设

  1.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根据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府系统市级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实现与潍坊市级网络中心的连接;完成有业务需求的市直部门、单位内网建设并接入内网潍坊市级网络结点。2018年12月底前,分类梳理部门涉密业务,完成各涉密业务向内网的迁移工作。(牵头单位:市机要局、保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提升市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进一步优化外网网络结构,统筹外网公共服务域和行政服务域发展,扩大覆盖范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接入,提高对业务量大、覆盖广、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应用支撑水平。2017年12月底前,根据潍坊市外网网络结构优化要求,制定我市外网扩容提升实施方案,完成外网(含行政服务域、公共服务域)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优化工作。2018年6月底前,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镇街区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智慧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3.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全面整合各类业务专网(专线),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省垂直业务专网的市以下部分)向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分类迁移。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网络普查,摸清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含国家、省部门垂直部署网络)有关情况。2018年1月底前,根据业务专网整合要求,制定各类业务专网接入外网(行政服务域、公共服务域)、内网实施方案和整合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业务专网整合工作。(牵头单位:市机要局、保密局、智慧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4.互联网出口整合。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整合部门、单位互联网出口,根据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统一接入要求,建设市一体化的接入平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接入市级平台。2018年3月底前,根据全省互联网出口整合要求,制定全市互联网出口整合方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互联网出口整合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1.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年12月底前,根据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范要求,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推进情况,对目录进行初步规范调整。2018年12月底前,根据省统一要求,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以及大数据管理等工作推进情况,对目录做进一步规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根据潍坊市要求,2018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准备工作。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试点。配合完成全省重点领域跨层级、跨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2018年3月底前,依托潍坊市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级各部门自有的数据归集渠道。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开展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3.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2018年3月底前,利用省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管理平台,配合并组织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及与通信、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协作应用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4.推进公共数据开放。2018年3月底前,明确可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形成可开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完成开放数据资源与统一数据开放平台的对接,在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及开放网站发布数据或数据开放接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5.完善数据资源政策和标准。健全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标准,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供制度保障。2018年1月底前,根据《潍坊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标准规范,为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标准和依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2017年12月底前,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6号)确定的任务分工,实现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运行;完成部门自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业务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配合完成省政务服务“中介超市”上线运行有关工作;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应用试点。2018年6月底前,完成部门自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在对部门热线资源统一整合的基础上,接入潍坊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提供领导决策;完成并联审批、物流平台、网上预约、第三方代办等政务服务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底前,按照潍坊市统一部署,完成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成面向公众服务的部门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配合完成并联审批、物流寄送、网上预约、第三方代办等统一服务的实施部署和业务调整工作;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智慧办、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6月底前,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完成市政府网站整合工作,按照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前端整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网站到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迁移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统一身份认证。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要求,完成我市网上政务大厅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接口的升级改造。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2018年12月底前,整合全市面向公众服务的互联网网站和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智慧办、政务服务办)

  4.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2017年12月底前,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初步建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2018年6月底前,对面向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进行优化整合,按照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完成各部门与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的前端整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5.电子证照库。开展网上验证核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2017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2018年6月底前,将系统整合共享完成度较好的部门、单位和事项纳入全市电子证照应用范围重点推广。2018年12月底前,与潍坊市内具备对接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跨区域业务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五)业务协同体系建设

  1.全市统一业务协同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办公业务系统与潍坊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电子公文交换;2018年3月底前,完成现有内部办公业务系统梳理工作,制定向外网行政服务域整合、迁移方案;2018年12月底前,根据潍坊《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会议、督查、档案、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迁移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2.全市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2018年12月底前,根据潍坊市移动办公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开展全市移动办公业务系统整合、迁移工作,完成移动办公业务系统与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核评价、督促落实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推进落实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细化责任分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工作进度。适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二)统一标准规范,强化人才支撑。根据省统一标准,制定网络接入、目录编制、数据对接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规范,确保各级各部门按统一要求推进整合共享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企业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智库资源和技术先进第三方的合作,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特殊岗位、急需人才采取聘任制、项目制等形式给予保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数据安全,促进有序共享。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安全管理,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市网管办、保密局、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四)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完善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建立并实行信息化建设、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根据市政务信息系统专项普查结果,将市直部门、单位各类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统一纳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库。自2018年起,未纳入备案库管理的项目,不再列入财政拨付范围。根据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信息系统审计,逐步建立信息化项目常态化绩效评价和审计制度。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和运维经费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对涉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和建设运维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五)加强考核评价,严格督查落实。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常态化评价、跟踪监测机制,重点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共享信息数、协同应用数、应用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整合共享工作完成情况好的部门、单位和镇街区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安排专门力量,推进整合共享工作,2017年12月31日将分管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松涛;联系电话:4396621;传真:4396908;电子邮箱:zhaq621@163.com。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