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为进一步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规范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的整合方式和工作要求,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按照“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的建设原则,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业务专网和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为“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提供信息系统平台支撑及数据服务,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清理“僵尸”系统,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1.掌握系统底数,清理“僵尸”系统。2017年12月底前,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管理机构信息、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适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并形成台账、自查报告,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奠定基础。2018年3月底前,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审计局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摸清数据底数,完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年12月底前,依据部门工作职责,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资源目录的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公开等属性,以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和高可用性。2018年3月底之前,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更新维护机制,对全市目录动态调整和共享校核实施有效管理,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和共享。(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部门资源,推进基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务云整合。按照省统一规划及我市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要求,推进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整合,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我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基础设施资源的梳理,2018年3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相关资源,完成基础设施的云化改造,为政府内部管理、监督、决策、协调等提供集约化应用支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推进政务网络建设。按照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统一规划,2017年12月底前,建成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纵向贯通市、县(区)、乡镇(街道)的网络体系,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政务外网建设及运维工作。2018年6月底前,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外网结构,扩大网络覆盖面,丰富网络应用,为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支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2018年3月底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完成市政府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政府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按照省统一规划部署,2018年6月底前,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连通,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按需接入。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市政府系统内网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制定业务专网迁移融合规划,按照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各部门业务专网向政务内网或政务外网迁移整合和融合互联。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各类业务专网的梳理并制定迁移计划。2018年12月底前,除确需保留、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完成向全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分类迁移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强化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市国家保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共享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

  (三)促进数据整合,强化交换共享,推进数据资源服务效能提升

  1.建设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建成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呈现于一体的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安全管理和数据管控,为全市开展资源共享、数据开放和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服务,并实现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制定和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的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为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推广提供可靠保障。建立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机制,以政务大数据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促进大数据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快速增长和产业链成熟扩张。(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在现有人口库、法人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归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人口、法人信息,优化数据交换模式、提升数据质量,完善覆盖全市的人口库和法人库,并依托政务外网实现无条件共享。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6月底前,在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和决策支持等领域,配合开展相关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2017年12月底前,在省统一规划指导下,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和“中国滨州”门户网站,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网站,首先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相关领域原始性、可机读、可再利用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2018年3月底前,完成与省数据开放平台的对接,在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及开放网站发布数据或数据开放接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4.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完善系统功能、优化使用体验,进一步提升全市办公效能。同时,实现“政务钉钉”智慧办公平台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面覆盖,推进基础应用和业务应用,提高政企办事效率。2018年6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实现政府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应用,推动建立市级业务协同平台。制定部门间主要业务系统流程优化和服务对接规范,推动部门主要业务系统与市级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四)多级联动,上下一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网站建设有关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网站整合清理工作,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完善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6月底前,依托“中国滨州”门户网站,对接省政务服务用户认证中心,建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以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国滨州”门户网站为基础,整合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多元化应用。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工作,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多元化政务服务模式。2018年6月底前,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类热线服务资源、主要社交平台和移动城市服务APP等互联网服务的融合与应用,完成证照免费邮寄等配套线下服务措施实施等工作,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方式,提升在线服务效率和质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参照省里模式,在我市现有机构基础上规范统一的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承担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发展等职责;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四统一”要求,调整各市直部门现有信息机构,完善市大数据中心体制机制。继续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建立并实行市级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凡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必须履行规划审核和项目报批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在我市的落地工作,凡涉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必须进行市级统筹。(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负责)

  (二)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层层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全市要求制订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清单,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整体进度控制,确保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按时、有序、可控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考核,重点督导。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政府督导、专项审计、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对于整合共享工作方向偏、进度慢、质量差的部门、县(区),及时采用函询、谈话、现场督导等方式重点督导,确保全市统一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负责)

  (四)集智用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专家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智库资源和技术先进第三方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工作,成立滨州市党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形成完善的解决方案,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和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安排专门力量,于2017年12月15日前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