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府发〔2017〕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8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7〕4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扎实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届党代会总体谋划,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府数据共享利用为主线,坚持技术优化和行政督导并重,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加快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全面完成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审清工作,基本完成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建立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下简称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强化对政务信息系统的监管和审计,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审批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工作任务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按照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7个方面开展工作,通过系统整合、基础设施整合、数据整合、服务整合,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
(一)彻底消除“僵尸”系统
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二)加快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承担此项工作的具体股室,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单和工作方案,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及以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三)加快电子政务云建设
加快配合推进雅安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以此作为全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承载的基础平台,逐步推进各部门非涉密系统云迁移工作,实现系统基础平台的集约化,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和速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支撑
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充分考虑网络冗余和网络带宽,做好网络边界安全防护,确保具备可靠、高速、安全的网络通道,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拓展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确保乡(镇)、县级部门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按市上要求推进〕。
(五)加强业务专网整合
根据涉密情况及复杂程度分批将业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整合,并按要求分别接入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共享交换平台。原则上非涉密系统都要接入政务外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按市上要求推进〕。
(六)加快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市级电子政务云,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按规定完成与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守信息程序审核,落实统一标准提交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统一接入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七)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开放
加快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进程,依托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和安全可控的全县政务数据开放门户,推动政府部门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按市上要求推进〕。
(八)加快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库
推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公共服务事项、健康保障、生态旅游、交通运输等主题信息资源库以及部门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并接入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按市上要求推进〕。
(九)配合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和配合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建立市级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按市上要求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荥经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古玉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蔡 珩 县政府办主任
黄 河 县发改经商局局长
石 纲 县审计局局长
王忠彬 县财政局局长
石永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炳旭 县政务中心主任
郑 建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副主任郑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经商局双牵头具体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目标、责任。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时限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负责督查落实〕。
(二)强化责任机制
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责任,原则上各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或违反国办发〔2017〕39号、川府发〔2017〕16号、川办发〔2017〕89号相关规定的乡(镇)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负责督查落实〕。
(三)完善推进机制
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推进落实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倒逼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每月底前要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报告当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政务信息系统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情况),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经商局、县政务中心配合〕。
(四)强化评价考核
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工作意识,严格信息报送标准,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在挖掘和收集信息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按照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和通报意见,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负责〕。
(五)加强审计监督
持续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方式方法,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结果及时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审计局负责〕。
(六)强化资金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硬件设施配备,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要加大对全县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的建设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的运维经费〔县政府办、县发改经商局、县财政局负责〕。
(七)加强人才保障
加强乡(镇)、部门信息化人员的配备、培养、激励、考评和管理,通过自身培养、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和途径,有计划地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各乡(镇)、各部门要为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提供人力支撑,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八)强化安全保障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政务网络、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保障政务数据安全,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采集、安全共享和安全使用,确保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泄露〔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