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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建设“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公安部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安机关便民服务质效,结合实际,就深化建设“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集中统一、功能做大做强、支撑保障有力”的思路,通过省厅集中建设、全省统一应用,实现全省公安各级各类网上服务资源强度整合,办事服务、咨询投诉、公益宣传等便民服务功能应进尽进,数据共享、全时运行、质量监督等技术平台支撑有力,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天候网上服务新品牌,构建福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全省网上服务集群。以“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为全省公安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全省建设标准化、服务功能规范化、业务协同一体化,充分扩大服务空间、释放服务潜能、倍增服务效能。
1.建设全省统一公安网站群。按照“统一标准、优化布局、联通协同”的原则,依托省厅公众服务门户网站,通过集约建设和无缝对接,将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公众服务网站整合为一体化的全省公安网站群,实现一个门户对外,统一管理、统一应用,数据同步交互、资源共享共用,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县级公安机关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直接依托上一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和频道。
2.建设全省统一公安网上便民服务群。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全省所有与百姓密切相关、可以上网公开的12类(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刑技、法制、监管、消防、技防、网安、禁毒、边防)300多项公安业务整体“打包”上网,实现“全方位融合、一窗口对外,全流程贯通、一站式办理”。各地各部门凡开通个性化便民服务项目都应报批,纳入统一管理。
3.建设全省统一公安微警务群。按照“省厅顶层设计、市局统筹组织、省市县规范建设”的原则,整合现有省级公安微信公众号(统称“福建警方”),各市、县公安机关根据统一标准,开发本级“微警务”平台,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共同搭建全省覆盖、界面统一、高效安全的福建公安“微警务”集群。各地各部门凡开通微信公众号都应报批并纳入统一管理。
(二)升级拓展便民服务功能。重点做强“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查询咨询、投诉举报、公益宣传”五大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服务。
1.行政审批功能:集中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确保省厅非涉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率于2016年底前达到100%;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成熟一项,进驻一项”的原则陆续实现网上审批,建设标准统一、过程透明、权责明晰的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
2.办事服务功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集成、持续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围绕“一站式”办结要求,简化优化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延伸在线缴费支付、EMS邮政快递和移动端、窗口自助取证等末端服务,实现业务办理全面提速、配套服务全面跟进。对确需窗口审核等工作的项目,通过网上咨询、初审、预约,实现一次性办结。
3.查询咨询功能:实时提供群众办证办照等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不断丰富执法公开、机动车违章及驾驶证记分等多类便民查询服务;提供办事指南、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咨询服务,创新推出“e助理”,利用智能即时通讯工具,24小时自动回复群众常见类咨询。
4.投诉举报功能:开设12389自助语音投诉、12123交警语音服务平台和网上信访等项目,接受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意见建议;专门设立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网上通道。
5.公益宣传功能:将全省治安防范公益等短信平台整合进12110统一短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等警示功能,及时发布治安防范和普法信息,开展防范暴恐袭击、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经济犯罪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公益宣传;推出网上寻找走失人员和失物招领等公益服务。
(三)优化完善技术支撑保障。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打造“一库四平台”(即网上服务资源大数据库,电子监察、内外网交互、身份认证、支付寄递平台),为网上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融合、全过程监测、全天候响应的有力支撑。
1.建设服务资源大数据库。汇聚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警民互动、网上办事、身份注册、支付寄递、举报投诉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网上服务资源大数据库,为决策统计分析、再造服务流程、改善用户体验等提供大数据支撑和保障。
2.建设统一电子监察平台。实时采集项目受理、办理、办结、评价等全流程数据,主动提醒窗口单位和办事民警按时受理办结,实现网上办事业务规范化、流程公开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建立自动回访、满意度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倒逼提升服务质量。
3.建设内外网数据交互支撑平台。破解公安业务系统接入互联网的安全管理瓶颈,打通内外网数据交换通道,实现内外网数据全天候实时交互与安全共享,开展抗攻击、防篡改、防窃取、集中审计等安全防护系统建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为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安全保障。
4.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以公民唯一身份信息数据为基础,实现全网统一认证,有效解决跨平台间安全交互、应用共享等问题,为群众提供“一次注册、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的高效便捷服务。
5.建设统一支付寄递平台。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通过与省财政支付平台、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系统实时联网,为网上在线缴费业务提供统一支付服务;与EMS邮政快递联通,开展快递上门收取申办材料及送证到家等服务,打通“一站式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改进行政管理服务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谋划,扎实有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化“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由厅办公室、交警、边防、消防、治安、刑技、禁毒、网安、监管、法制总队,出入境局,科通处业务和技术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合力攻坚,各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齐力破解多警种业务整合、多系统数据融合、多渠道网上支付等技术瓶颈和难题,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二)建立运行机制。成立“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运维保障机制。省厅抽调技术骨干充实网站管理室,承担运维管理、监督指导和督办考核等工作,对群众查询、咨询、投诉、办件等业务进行答复、分办和转办;省、市、县相关警种、部门组织足够力量负责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业务办理规范、互动类等栏目工作规范,完善安全管理保障和工作纪律等制度,确保运行高效安全。
(三)完善考评制度。以实名注册率、及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为重点,制定网上业务考评实施细则,作为省厅对设区市公安局、厅属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通报和结果应用,提升全省公安机关网上服务整体水平。
(四)落实经费保障。抓紧项目经费预算等工作,及早列入省厅警务云三期规划建设,在省发改委批复前先期列入明年预算;设区市(含平潭)公安局要积极调整、筹措项目建设经费,并及时纳入2017年度预算计划;项目建成后,运维经费应列入各级公安机关年度预算,全额保障。
深化建设“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序时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