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充分挖掘大数据价值,更好地以大数据引领经济转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服务民生社会事业。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黔党发〔2016〕14号)要求,加快促进数据共享开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大数据发展,充分发挥“块数据”在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和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广贵阳市经验,在全省建设“块数据”,打造贵州省“块数据”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42号)的精神,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聚、融通、应用,推进数据聚集平台化,实现数据跨界关联融合,形成数据“解构”与“重构”的聚合力,提供全数据开放共享,实现集中数据资源、集中项目管理、集中服务呈现,提高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价值,提升行政效率和政府治理水平。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实现区域“块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数据共享开放试验创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贵州经验和模式。
二、基本原则
统一平台、统筹建设。各地各部门已有政府信息化应用系统全部接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现有部门专网承载的非涉密业务信息系统要迁移到电子政务外网,不再新建部门专网。不再规划建设以服务政府数据存储和政务应用为目的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新建信息化系统要立足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集中数据资源,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集约建设,实现全省政府数据资源的集聚。
互联互通、共享协同。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促进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数据的关联度,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用引领、优化服务。强化应用引领的大数据意识,以应用为核心,以普遍应用为目标,提高数据聚合力,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降低服务成本,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大数据普遍应用。
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安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数据资源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块数据”安全。
三、工作目标
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打造各市(州)、贵安新区“块数据”,形成服务于全省的“块数据”资源池。各市(州)、贵安新区与省直各部门非涉密政府应用系统全部接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统一通过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数据资源目录全部上架,绿色数据全部开放。打造省级“块数据”资源池,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省市全覆盖,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通过对“块数据”的挖掘、分析,探索新应用,为大数据发展创造新动能,为政府治理积累新经验,基本形成“块数据”体系,为国家大数据发展提供新探索,建成一批政府治理和民生服务“块数据”典型应用。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块数据”工作计划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做好“块数据”的顶层设计,确定全省“块数据”建设总体架构。各市(州)、贵安新区制定“块数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政府部门“块数据”工作制度,各地按计划有序推进本地各部门“条数据”汇聚、融合形成“块数据”。省直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府数据“聚通用”各项工作,打通“条”,形成“块”。(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块数据”集聚机制
1.推进全省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台账系统,避免重复采集和加工,实现对全省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有效管理。按照“谁拥有、谁定级”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审核、发布、更新等管理。全省各地各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数据资源目录更新、维护制度。(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调度运行机制。加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对全省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实现全省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集约化利用。全省政府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快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集聚。2017年制定出台《贵州省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登记制度》《贵州省政府数据资源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2017年省、市两级非涉密政府应用系统实现100%接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有序推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集聚,鼓励其他企业和社会数据资源集聚云上贵州系统平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完善数据采集机制。统一制定政府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建立数据采集和更新机制。政府部门根据本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依法采集数据,明确采集数据的范围、共享开放属性、类别、级别、格式和采集流程,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政府部门对本部门采集的政府数据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对涉及多个部门采集的政府数据,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采集汇聚。按照贵州省《政府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中“自主采集”和“明确需求”原则,通过对数据接口定义标识的方法,实现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控制。引导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块数据”资源池建设
围绕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目标,推进政府数据、国家各类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资源汇聚,构建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块数据”资源池。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全省“块数据”资源池。实施“数聚星空”专项行动,2017年底,完善四大基础数据库,明显提升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服务能力,实现数据整合共建无缝共享。建立健康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公共信用、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六个主题共享库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制定出台四大基础库数据共享应用规范、《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接入指南》《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指南》《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使用指南》,推动“块数据”资源池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开展政府“块数据”清洗加工
加快建立数据清洗、加工、脱敏体系,推进原始数据清洗,去除“脏”数据,加强数据比对。开展数据粗加工、精加工,推进数据的组合、关联、挖掘、分析和可视化,开发数据产品与服务。根据《政府数据 数据脱敏工作指南》,加强敏感数据项的数据变形,实现敏感隐私数据的可靠保护。强化数据清洗加工质量控制,加强工艺过程的全程管控。引进一批从事数据清洗、加工、脱敏、分析和应用开发企业落地,支持贵阳市建设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鼓励企业开展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的梳理加工,面向国内外市场从事数据清洗加工服务,逐步形成全省在“块数据”采集、清洗、加工、挖掘、分析和可视化领域的数据产品精加工产业生态。2017年制定出台《贵州省大数据清洗加工规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完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机制
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数据权属,提供部门应及时维护和更新数据,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确保所提供的共享数据与本部门所掌握数据一致。提供部门在向使用部门共享数据时,应明确数据的共享范围和使用用途,并通过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各地各部门制定年度开放计划,及时响应公众开放需求,依托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新建信息系统应预编数据需求清单和新产生数据资源目录,需要跨部门共享数据的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通过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施数据共享。政府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目录全部上架,数据资源实现无缝共享,省直部门绿色数据全部上架开放,省市两级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在平台上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交换。2017年制定出台《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与应用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探索“块数据”应用
1.运用“块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通过系统采集客观数据和实证分析,不断增强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和公平性。运用“块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织牢“数据铁笼”,织密“制度铁笼”,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全省推广“数据铁笼”,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各单位要梳理本地本部门的大数据应用状况,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应用系统整合,实现地区和部门内部的“块数据”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运用“块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面向社会民生提供生活服务,促进“块数据”在政务、交通、教育、健康、社保、就业、扶贫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探索大众参与大数据应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各地各部门的政务民生服务要APP化,提供互联网和移动端的数据接口,互联网端的服务统一集成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的服务统一接入云上贵州APP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云上贵州APP平台、精准扶贫APP、农产品成本价格监测平台等“块数据”典型应用建设。2017年内,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各部门的政务民生服务全部接入云上贵州APP平台,统一对外推广、提供服务,切实让贵州百姓生活离不开大数据,增强大数据获得感。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成为现实,成为全国互联网政务、民生服务的领先品牌。鼓励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孵化大数据增值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提升“块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自主可控的数据安全产品研发与应用,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产品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加强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建设,提高容灾服务能力。探索制定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政府部门按照“谁建设,谁维护;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政府数据资源采集、共享、使用时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本部门对接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利用区块链技术明确数据资产来源、所有权、使用权和流通路径,通过数据脱敏、多签名私钥、加密技术、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防止个人隐私和核心数据泄露。加强“块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监督,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数据安全审计跟踪机制,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等能力。2017年,基本建成“块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网信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块数据”工作,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综合决策。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块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省“块数据”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库,统筹管理。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块数据”推进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的政府数据资源采集、加工、共享、开放、管理、应用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扎实、有序、安全推进,形成全省“块数据”的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全省“块数据”建设工作。
(二)加强平台支撑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要保障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中基础平台的支撑,做好技术保障,加强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运维机制,提供相应的产品使用指南等系列规范。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加强“块数据”理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探索应用模式。
(三)组织专题培训
进一步提升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块数据”工作的认识和相关工作能力,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组织面向全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块数据”专题培训。
(四)建立考评机制
建立“块数据”考评机制,依据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评价指标体系,从共享开放范围、数据质量、可用性、时效性等角度制定评价标准,对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进行考核。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块数据”评估,充好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以评促发展。
(五)加强宣传报道
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对“块数据”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各级干部和民众的“块数据”意识,积极营造大数据大家用、大数据大家干的良好氛围。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