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将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部署要求,审议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 华(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林建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
刘维寅(省编办主任)
姜文艺(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焕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为民(省科技厅厅长)
王兆玉(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韩金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马青山(省审计厅厅长)
陈迪桂(省统计局局长)
李关宾(省工商局局长)
张宁波(省质监局局长)
张忠明(省机关事务局局长)
孟富强(省法制办主任)
慕京品(省国家保密局局长)
高 勇(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姚潜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功同志兼任副主任,姜文艺同志兼任执行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