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系统性试验,促进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应用,助力大数据产业发展,根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黔党发〔2016〕14号)和《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目标,以政务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和有序共享为工作核心,促进全市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标准不统一、网络不互通、数据不共享、业务不协同等问题,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政府数据资源的利用水平,提高政府整体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大数据发展水平。

  二、总体要求

  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要以网络通、数据通、目录通、基础库通“四通”作为核心要求和主要工作,即政务业务系统要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网络贯通、数据资源要通过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流通、数据资源目录要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实现管控畅通、五大基础库要一数一源统一使用实现共享互通。

  市区两级各单位需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通过调研摸底、制定计划、梳理目录、共享开放等步骤,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实施路径,稳步推进落实。

  增量业务系统除涉密要求、国家部委明文规定等情况外,新建业务系统一律租用云平台服务资源,特殊情况须报市大数据办审定。存量业务系统以三年为期逐步向云平台过渡,过渡期后各级财政部门不再安排业务系统以及数据机房的运行维护费,只安排云计算资源租用费。

  三、工作目标

  以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以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为依托,扎实推动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应用系统迁云等工作,构建完善全市共享开放工作管理和监督机制,2018年2月底前实现全市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目录统一存储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府数据资源在统一平台共享开放,支撑各级各部门政务业务协同,全面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为大数据在产业发展、政府治理、民生服务等各领域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任务

  (一)准备充分,全力保障工作推进。

  块数据公司要摸清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资源、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情况,查缺补漏完善各平台资源,明确网络接入、目录梳理、资源租用、数据加工等服务内容,组织专业化实施团队,高效调配各方资源,做好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准备工作。

  2017年9月10日前,块数据公司做好一体化工作开展前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块数据公司)

  (二)摸清家底,制定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各单位成立政务数据一体化工作专班,开展大数据应用基础调研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连接、硬件部署、应用系统等情况,按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各自业务开展需求,制定本单位需纳入政务数据一体化工作的业务系统名单,针对新增系统和存量系统,按照“四通”要求明确部署方式,形成本单位政务数据一体化工作实施计划,各单位要明确业务系统在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情况,不能实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进行访问的业务系统需书面向市大数据委进行说明。块数据公司要根据各单位实施计划提供相关资源,保障一体化实施计划的顺利推进。

  2017年9月10日前,第一、二批次单位完成大数据应用基础调研摸底工作,制定完成本单位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实施计划。2017年9月底,各单位按照实施计划,在块数据公司的协助下,完成资源测算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块数据公司)

  (三)强化网络,提升支撑能力。

  全市工作需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各相关单位加快相关应用系统与政务外网连接,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务外网网络覆盖本地区所有政务部门,提升网络接入带宽,按照省市政务外网统一标准完善安全体系、运维体系,建设专业技术服务保障队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务外网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政务外网及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2017年底,各区(市、县、开发区)所有政务部门、乡镇、社区等全部接入政务外网,网络接入带宽提升至100M及以上;2018年2月底,完成各区(市、县、开发区)安全体系、运维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

  (四)梳理资源,推动数据目录统一管控。

  按照国家、贵州省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以及标准,块数据公司配合各区(市、县、开发区)编制本地区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各单位设置专人与市大数据委、块数据公司开展业务对接,接入共享交换平台需提供业务系统的查询权限,积极推动业务系统通过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量数据目录管理系统”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各区(市、县、开发区)负责对本级各部门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更新维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块数据公司负责组织实操培训。

  2017年9月10日前,第一批次单位完成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掌握“全量数据目录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流程;2017年9月底,第二批次单位完成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掌握“全量数据目录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流程。(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块数据公司)

  (五)互联互通,实现数据按需共享。

  以“数据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为基本原则,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全市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一体化整合,实现全市“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打通。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根据业务应用数据需求,统一在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提交数据共享申请,按照数据共享流程获取数据,支撑业务系统运行;各市直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的新建业务系统有共享数据需求时,必须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调用数据;各市直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需统一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通过数据一体化工程,逐步淘汰以往“点对点”式获取数据的模式。

  2017年9月底,第一批次单位制定完成共享数据需求目录,需求数据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通道获取;2017年12月底,第二批次单位制定完成共享数据需求目录,需求数据通过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通道获取。(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块数据公司)

  (六)有序开放,释放数据价值。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根据《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大数据委备案;各区(市、县、开发区)在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设置区县开放二级平台,将已经掌握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政府数据,经解密或者经过脱敏、脱密等技术处理后统一由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开放;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完善依申请开放功能,持续关注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对开放数据的需求,不断拓展开放数据的广度、深度,确保数据的鲜活度和价值密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块数据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直部门、区(市、县、开发区)成立工作专班,以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及区(市、县、开发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明确相应工作人员和责任,统一对接相关工作。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专题调度会,定期对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稳步推进工作进程。块数据公司配合各单位完成计划制定、目录编制、资源服务、数据加工,制定建设运维、应急安全等保障措施,编制完善各平台操作手册,为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二)做好实操培训。

  由市大数据委指导,块数据公司负责编制系统数据一体化培训方案、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使用指南等文件,组织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开发区)参加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相关培训。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部门开展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开放平台使用培训。促进各单位了解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具体要求,掌握全量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政府数据共享接口申请流程等操作。

  (三)健全评价考核。

  制定《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由市大数据委会同市督办督查局负责执行,将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共享开放工作作为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把系统迁云、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落实情况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做好督促检查;市大数据委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促进大数据发展“比、学、赶、超”专项工作的一票否决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扎实有效推进。

  (四)落实数据一体化服务机制。

  市政府授权块数据公司建设运营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和政府数据服务。在市区两级政府数据一体化工程中作为服务主体,负责配合各单位拟定政府数据一体化工作计划,提供云资源、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开放清洗加工服务等系列工作。

  (五)加强资金保障。

  尽快编制《贵阳市大数据应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大数据应用项目管理。各级财政做好资金保障,理清资金投入边界,各区(市、县、开发区)完善各自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基础、系统迁云、新建系统资源租用费用由区县财政承担;“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费用由块数据公司承担。各区县须明确一个部门作为采购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向块数据公司采购云计算资源租用、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和数据加工、脱敏、脱密等支撑服务。

  附件:市区两级政务数据一体化工程批次计划表(附件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公证处,市块数据公司,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