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就我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试点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服务基层。立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便捷的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围绕国家试点任务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切实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具体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杜政办发〔2017〕26号)要求,参照《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本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并以正式文件形成于10月15日前报送县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汤翔宇,电话:3422300。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

  (二)梳理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应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要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环节。同时,要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三)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步完善应主动公开项目,重点公开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试点内容,并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以纸质和影像资料形式建档立案。(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四)探索公开途径,丰富公开方式。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公示栏,需涵盖“组织机构”“工作职能”“ 工作机制”“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栏目,并结合本单位职能,设置相应栏目。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在网站公开。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五)制定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并按照程序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协调具体工作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政府、各单位每周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专栏,集中展示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四)做好考核评估。县政务公开办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社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