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方案》(〔2017〕-28)精神,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现就做好我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为目标,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平规范、阳光透明。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梳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科学准确。编制范围要涵盖正在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与《石家庄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互匹配,切实做到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三)统一规范。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确保清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相关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实提升服务实效。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主体范围。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各级政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单位)、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各单位”)。各级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编制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事项等;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及社会性等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内容。不需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服务事项原则上不纳入编制范围。
(三)编制要素范围。各级各单位根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其中,目录清单是政务服务事项基本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要素;实施清单是对目录清单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的清单,包括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36项全要素。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各级各单位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等规定,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现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各级各单位要在全面梳理和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特别是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
(三)公开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经市审改办审核、市政府研究审定后,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各单位要将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办事场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五、实施步骤
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工作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清理优化阶段(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简化,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及填报说明可自行下载:sjzzwfwsx@163.com,密码:86688242),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2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审改办。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第二阶段:审核论证阶段(2017年7月21日-2017年8月21日)。市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审核规范,并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市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及时指导县(市、区)对口单位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确保事项及相关内容上下协调。
第三阶段:公开公布阶段(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22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经审核论证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公开公布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基础工程、服务企业群众的民心工程,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审改办的具体组织下,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具体责任,把好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梳理上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本级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认真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梳理和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上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确需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三)扎实有序推进。全面编制和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级各单位要围绕既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7月20日前完成梳理报送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拖延不办、上报迟缓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