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何南灵宝王帅案经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而改变结果以后,又一宗与之类似的案件——内蒙古鄂尔多斯网民吴保全替朋友在网上发帖反映土地问题而遭定罪,同样经网络曝光后,也可能再审。是什么力量促使有关部门做出如此迅速的反应,答案当然是日益强大而又无所不在的网络。难怪有人说,由于网络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好当官的地方,这官也不那么好当了。

  其实,近年来,中国的官员因网络曝光而被罢免者已经不在个别,经网络而被揭露出来的违法事件和弊案就更多。“网络政治”已经成了我国公民了解公共咨询、表达社情民意和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现象。看来,在自上而下的民主政治建设之外,老百姓又一次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开出了一条让为政者必须要正视、顺应和接纳的沟通官民关系的新渠道。

  不过,这一切来得并不容易,很大程度上,这与近年来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承认和重视网媒的作用有关。而在此之前,对网络民意的评价还是相当的模糊和尴尬,一些舆情部门甚至将其视为影响稳定和安全的“另类声音”,不惜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开足马力与之较量。直到最高领导人亲力亲为,以网络方式与民众沟通,网络表达才最终获得了较大的生存空间。

  可是,接受也罢,不愿正视也罢,在老百姓心目中都自有一本账。近些年来,网络在传播信息、表达舆情、反映民意方面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大。一些被视为敏感的问题,一些官媒最初不能发布的消息,如孙志刚事件、“非典”、松花江水污染、华南虎事件等,都是得益于网络,才不仅让民众知晓,并且最终被相关部门关注、接受和解决。

  所以,“网络政治”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民主政治和“第三种权力”的本质特征。如专家所说,它成为了开展公共活动的新平台和新渠道,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来质疑、批评和监督政务,任何人也都可以利用网络来掌握信息,形成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网络对于中国社会的作用已经越来越不可忽视。

  不知我们是否注意到,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我国的网络表达格外发达,人们似乎对网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他们更愿意选择网络,而不是其他媒介来表达意见。对此的解释,当然不是我国网民数量更大,咨询素质更高,已经率先进入电子民主时代。毋宁说,虚拟世界的热闹所反映的,其实更是现实世界的相对冷清,正是因为现实表达尚不如人意,或者成本太高,人们才更愿意选择具有匿名和开放性特征的网络,看不到这一点,而一味自颂“渐入佳境”,就有些自我麻醉。而网络实名表达仍然会遭遇的风险,诸如王帅等诸多事件的出现,不也在从反面证实这一点?

  可见,网络的热闹既是好事,也是提醒,它提醒各级政府还需要在现实的制度建设上下大工夫,扎扎实实地改善我们的舆情环境,而不是一味被动因应,或者搞一些应时应景、哗众取宠的花架子,更不能让民众始终只能选择网络来诉说自己的想法。网络的开放固然也表明社会开放,但它毕竟是一个非制度化的虚拟空间,其可信度和责任感都不易检测,持久和深度监督的效果也难以达到,并且还可能给恶意操弄与极端情绪留下空间。

  当然,世上有的事情,有比没有好,有的事情,也还可以慢慢来,但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工作的重心本不该只放在网上,虚拟世界的众声喧哗,最终还是要让位于现实世界的持续改进。

  希望有一天,网络表达的热闹,能够化作制度化表达的成熟,而诸如“诽谤”和“反”之类的罪名也不再被滥用。只有那样,诸如王帅和吴保全事件的学费才算没有白交。在这之前,我还是要向网络媒体的侠肝义胆以及那些保护这种表达存在的部门表示敬意,正是你们以最大的社会责任,在共同铸造一个通向未来的社会。(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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