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瓮安“6·28”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坊间传闻,再到贵州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的记者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突出问题:信息不通畅、不透明。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传闻,大多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大家总是愿意相信第一条信息,而不管这条信息是谁发布的。在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如果政府部门漠视传闻谣言,或淡化处理,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重视民意表达渠道,就会有可能由小事酿成大事。在短短几天时间内,瓮安事件的真相就模糊不清,谣言漫天飞,代之而起的是“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女学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打死”等传闻。可以说,对传闻视而不见,是导致暴力事件最终发生的重要原因。瓮安事件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如果真相不公开,民众在心理上将向流言靠拢。谎言重复一千遍也就是真理。瓮安事件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流言的产生有着社会基础,群众宁愿相信流言极有可能,而不愿相信公安局的尸检结论。在这个意义上说,瓮安事件又叩问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深度。信息公开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其本质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掌握民众的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民众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
在网络时代,舆论传播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一个“新闻社”、一个“编辑部”、一个“广播电视台”,各种道听途说的信息能轻易地被广而播之。如今,网上有支“别动队”,自称“草根记者”,他们以独立身份,前往现场采访,利用博客报道。如湖南卖菜小伙周某,执著追求“在突发性事件中提供第一手信息,让公众能够听到当事人的声音”。贵州瓮安事件发生后,他飞往贵州调查,用相机拍下事件过后的场景,从死者家里收集信息。在瓮安事件中,各种网络谣言就一度跑到真相前面。各种谣言传闻,有时间、有人物、有事件,还有各种猜测,再加上事实悲惨,再冷静的人也很难理性思考和分辨信息真假。谣言跑在了真相的前面,本身也远非那么可怕。可怕的是事后,有关方面公布的消息太少。让群众不轻信谣言,却没告诉他们能信什么。大路不通,小道必兴。信息不及时发布,各种谣言、传闻、猜想自然会快速滋生传播。不让妖言惑众,就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公众,真相到底如何。真相告知的越快,群众就越相信政府的诚信,对信息真实性的认可度就越强。只有信息公开透明,群众对事件的判断才能越准确。告知的信息越多,谣言也就越没有立足之地。瓮安事件提醒人们,信息公开,不仅是一种亲民姿态,更是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掌握主动、赢得信任的重要方式。许多实践证明,谣言止于信息公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应掌握话语权,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使不实传闻和谣言没有产生、传播的空间和机会,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高效传播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影响力。比如2007年浙江突遇“罗莎”台风,前方记者通过大量文字和图片,持续报道各地紧急动员防台避灾、转移人员等举措,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起到了社会预警、安抚民心、引导舆论等功能,使信息公开成为突发事件时期社会舆论的“防火墙”、“减震阀”和“稳压器”,成为政府指导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渠道。
漫天传言是如何平息的
瓮安事件发生不到1小时,就有网友把现场视频、照片传到网上。6月28日晚,大量小道消息在论坛、博客传播,引来了无数跟帖。在天涯社区、强国论坛,有关帖文都被狂顶。网络效应使得当地政府官员开始意识到,必须主动引导网上舆论,防止传闻谣言扩散,防止产生新的传播危机。他们开始着手组织反击,并取得了不错成效。于是,一些反驳传言的帖子开始出现。这些帖子大部分出自瓮安事件应急指挥部政策舆论法规宣传组,其主要任务就是组织人员上网跟帖,以贵州媒体影响全国舆论,以正确信息引导错误传言。他们从全县部分机关、学校选调十几名熟悉网络的人员,每天负责收集信息,并对失实信息跟帖澄清。除瓮安县外,黔南州每个县、市委宣传部也都组织了5名网络评论员,每天根据新华社消息和公开发表的材料,以灵活多变的形式跟帖引导网络舆论。7月1日,当地政府公开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辟谣。当日19时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瓮安县副县长肖松首次向媒体披露自己当天被困公安局时的细节。一位舆情研究者认为,及时准确地公布真相,是政府成功处置瓮安事件的原因。放开媒体报道以及组织专人网上辟谣,被认为是化解瓮安危机的关键。
瓮安事件也一度引起国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在最初几天里,外媒报道很不客气,但随着信息公开和事态演进,报道的调门也趋向平和、理性。如德国之声报道称,贵州省政府在处理瓮安事件中理性、客观、透明,“开辟了新生面”。《华尔街日报》在肯定事件后期政府态度的同时,开始务实看待前期政府的表现,指出中国官方和新闻机构很快进行了跟进报道,和以往形成鲜明对比。英国广播公司从事件开始到后期一直在进行系列报道。最初的报道措辞激烈,且大量引述未经证实的传闻消息,但后期报道较为客观,并较多引述中国国内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外媒和颜变调和政府信息公开及透明度是息息相关的。当有关信息披露逐渐通畅,找出背后深层次原因之后,外媒开始认真看待中国对瓮安事件的剖析和解释,并对事件做出理性、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显然,事件初期,某些地方采取捂、压、瞒、拖方式,尽可能地控制和筛选信息,初衷是为了维护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后期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改前期的思路和作风,不但信息公开,而且新闻互动畅通,坦率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却反倒让外媒和公众认同、接受,并开始倾听中国政府的声音。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政府信息公开、舆论监督渐渐不再是忌讳,但在主观上还是老旧思维,使行政透明、舆论监督往往流于形式,信息渠道严重堵塞。而信息的不畅通、不透明、不公开,既不利于瓮安事件这类恶性事件的解决,也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损害。值得庆幸的是,因为事后及时公开信息,瓮安事件最终峰回路转,让国内外更多的人开始相信,政府部门是在认真调查事件真相,在力求公正地处理事件。正如某些分析家所说,政府官方和主流媒体对各种公共事件的解释越客观、全面,报道越翔实、具体,那些没有根据的小道消息生存空间就越小。相反,信息越不开放,政府的公信力就越容易受到怀疑,社会形象甚至国际形象都会受到很大影响。此次瓮安事件,从前期的被动到后期的主动,从外媒言辞激烈到客观报道,都给了我们很多有益启示。
信息公开背后的逻辑
传播学认为,越是影响重大的事件,越要求信息及时公开,因为重大事件的受关注程度和复杂程度,都为流言传播留下了足够空间。而且随着网络技术发展,要屏蔽信息变得越来越困难,人们比以前更容易获得事件的蛛丝马迹。在官方渠道发布信息之前,这些蛛丝马迹极容易在人们想象力的发酵下,按照公众传播兴趣发展成流言。有时候,恰恰是因为不发布、迟发布、不完整发布,导致流言愈演愈烈,引发更大的社会震动,负面影响数倍放大,被炒作成为比突发事件本身更大的热点新闻。对付流言的最好办法,就是要比它走得更快。“4?28”胶济铁路事故和上海袭警案,也一度不得不面对人们对事件发生原因的猜测和谣言。前者指向恐怖袭击,后者指向凶手的动机。一位上海市民说,在凶手作案动机公布之前,人们甚至通过寻找近期几起重大事件发生日期之间的联系,联想这一事件背后的玄机。听到政府调查结果后,长吁了一口气。公开信息带来的有利局面是:信息的供应方和需求方,不必再在确认事实的层面上耗费太多的精力,可以全力处理事件本身。
信息化时代,发达的通讯工具和无处不在的互联网,已经彻底打破了地域界限。任何一个荒僻角落里发生的突发性新闻,都可能在24小时内登上都市报,36小时内传遍全世界。在当今突发事件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国家应急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之所以能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信息公开基础上形成的信任。汶川大地震后,我国政府第一时间公布地震信息,接着各级各类媒体就开始直播灾区情况,有的是现场直播。政府不仅及时告诉全国人民汶川发生了8.0级大地震,而且也告诉民众还有一些余震,甚至震后还有疫情发生的可能,这样大家心里就有准备,也就没有给谣言留下什么空间。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召开十几次会议,每一次会议都及时公布。每天发布死亡人数、失踪人数信息、余震信息等,充分体现了信息公开。通过汶川抗震救灾,可以看出,信息公开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可以起到稳定民心的重要作用。尽管经历这么大灾害,但老百姓心里都很踏实,都很相信政府公布的信息,保持了社会稳定,同时也避免了谣言流传,因为恐慌大多是由于信息不通畅引起。可以说,信息公开是发生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时,最好的社会稳定剂。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不久,又遭受了其他袭击,比如炭疽粉末邮件袭击,在民众中造成一定恐慌,美国政府没有因为刚刚发生“9?11”事件就隐瞒事实真相,相反在第一时间向民众公布信息。这可以看出,信息公开是有利于突发事件处理的。纽约市市长朱利安尼在自己的书中写道,“我一确认飞机撞大楼是恐怖袭击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应该跟纽约人民说什么”,应该告诉他们纽约发生了什么?在社会深刻变革中,社会利益冲突很难完全避免,突发事件会时有发生。7月21日,昆明两辆54路公交车发生连环爆炸案,致死2人、伤14人。这一天,是北京为奥运实施单双号限行的首个工作日,下午有一女子跳入地铁1号线轨道,有关部门立即断电施救,女子被救出,1号线中断运行达19分钟。南北两起与公共交通有关的事件,信息在第一时间得以披露,没有“因故”遮掩。
作为政府与公众中介的信息媒介,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澳大利亚危机管理专家罗伯特·希斯将信息媒介的作用概括为:提供信息,指导公众在不同的危机情境中行动;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危机发生时警示公众;为危机管理者提供信息,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情绪,可以理解和分析较大的危机;提供有关做什么、去哪里、联系谁及采取什么措施的信息,以控制并解决危机。今年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也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政府要在信息上开放,坦率、公开地把面临的问题告诉大众,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集体力量共同解决问题,是政治上有力量、有信心的表现。对公共利益问题,政府没有必要隐瞒信息,更没有必要压制群众发表意见。如果政府不把发生的重大事件告诉公众或不对具有某些征兆的将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预告,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和惨重的损失。如果有关部门确实有错误,公开把错误告诉大家,公众的批评可以使有关部门找到错误的原因并认真改正错误,公众实现了参政议政,政府官员也表现出真诚坦荡的品格,最终会赢得人们的信任和拥护。而且,政府向全社会公开信息,就等于相信公众有这份承受力,相信公众能够跟政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这种相互信任非常重要。从理论上来讲,信任实际上是合作的基础,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上才会形成合作。
提高公共危机中的信息公开水平
地方政府对信息的披露,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不及时,一直是地方行政的痼疾。今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但有些地方官员们转变思想还需一个过程。不少人思想还比较陈旧,仍旧按照传统思路,习惯性地理解为“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我想怎样公开就怎样公开,想公开多少就公开多少”。有的官员片面理解稳定,认为稳定就是最好群众什么都不知道、少知道。有的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处理事件,而信息公布可以缓一缓。特别是担心事件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时再公布比较稳妥。这些考虑和担忧,归结起来就是担心某些方面和领域的信息一旦公开透明,将出现难以预料的情况。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发生之后,如果及时、如实发布相关信息,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相关人群“恐慌”,这是一个很难避免的信息传播效应。在现代社会,对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公众的理性认知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也正在不断提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便可能出现短暂的“恐慌”,但人们自我组织、自我救助的能力也在逐渐增强,应当充分估计公众的这两种能力,并因势利导与公众合作。相反,认为公众一旦知道真相,就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会闹出乱子,对相关信息严加封锁,甚至不惜“用谎言辟谣”,反而影响对事件的及时处置,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后果往往十分严重。很多时候,公众尚未产生“恐慌”,某些部门自己就先慌起来了,缺乏起码的自信。他们担心,如果与突发事件及其他公共事件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出去,他们就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就要被推向风口浪尖;如果他们在应急处置和统筹协调等环节稍有不慎或纰漏,就会在大众之下暴露。无论是出于何种担心,为了掩过饰非、息事宁人,某些部门和官员就会对信息公开慎重考虑,也就不会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政府部门和官员除了必须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提高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公开能力。
一是尊重公众知情权,以信息公开应对危机。自古以来,但凡流言都是见光即死。最大程度公开信息,可以使流言损害减少到最小。在社会环境日益开放、传播渠道日益多样的情况下,谁最先发出声音,谁就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说明情况,先声夺人,这是取得主动权的最重要武器。对重大突发事件捂是捂不住的,如果反应迟缓,能压就压,关键时刻失语,就会贻误时机、造成被动,给谣言留下传播空间。更重要的是,一旦人们感知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就会本能地产生反感和对立情绪,这足以损害政府形象,甚至危害社会稳定。一旦等谣言或不实之词流传开来,再作多大的努力也是难以以正视听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不少民众发现,可以公开信息的范围仍然较小,对于涉及政府决策的信息,获知的渠道仍然较窄。因此,一方面,上级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督促,对于下级部门应当公布而未公布的,应当顺应民意要求,及时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引发社会负面情绪和揣测;另一方面,要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的理念: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既不能为了公开而公开,也不能擅自缩小公开的范围。在应对公共危机过程中,如何进行信息公开非常重要。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有关信息常常很不充分;又由于公共危机具有危害性,公众又非常关注。这就要求在危机发生后,有关部门要重视信息搜集,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信息及时发布,以公开制止谣言,以透明争取信任,避免因权威信息缺失而给炒作留出时间空间。应加强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使公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面信息,避免由于信息缺乏和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息而引发的社会恐慌,避免造成舆论上的被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信息发布后可能产生的种种连锁效应。许多实践也证明,第一时间播发权威信息,第一时间抢占信息制高点,不给谣言和小道消息滋生传播的空间,始终是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二法则,是有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最佳方法。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与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充分透明有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