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公布了16个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开发布公告。公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均有权举报(10月8日《人民网》)。
山西省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涵盖了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卫生、工商、质监、安监、煤监、旅游、煤炭、环保等16个部门。利用民智民力民心来监督安全生产,举报违法行为,这无疑对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不可否认,在如今的信息网络社会,电话的举报作用不可或缺,但是网络、博客等新型传媒的举报功效绝不可忽视。
新近,不是有一位记者通过个人博客,发表的一篇揭露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博文,引起了总理的重视、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吗(9月17日,高层领导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进行核查)?!
可见,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网络、博客对思维方式,安全生产,乃至社会进程已产生越来越大的助推作用。
相比较而言,电话由于受到自身的技术功能限制,已远不如获取民智民意、日益发挥着信息主渠道作用的网络、博客,且不说,拨打电话(带长途区号)要付出一定的举报成本费用,就是其安全性、信息的的包容性、直观性和实际效果,就有很多不足之处,笔者以前在金融服务行业的分行、总行办公室也曾做过类似的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工作,对此很有感触。首先,要登记举报者的电话、姓名、时间、甚至职业、地址、举报内容,然后,主任签字,主管领导过目,再批转给相关部门,有时即使登记了,也很容易人为“有来无回、有始无终”给处理掉;有时还会出现推诿责任的“踢皮球”现象
-----记得有一次,向一个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一个问题,先是被告知,这里不受理,你最好到当地省辖市相关部门反映,好容易打通了本市的劳动部门,又被转到了劳动监察大队,到了劳动监察大队,又被告知主管的人出去执行任务了,明天再来反映吧!就这样问题被传来传去,不仅没有得到一点有用答复,还为电信部门白白捐了数十元的“冤大头”!
其实,如果当地主管安生产的政府部门,在公布举报电话的同时,再发布一个安全生产博客,开展话题互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逐一答复,比如:可以借鉴博客的“评论管理”方式,先发表公布一个话题(文章),网友可以匿名(网名)进行评论式的举报,有关部门可以对评论进回复,或定期发布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相信,只要认真去做,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