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深水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营商环境领域改革事项日渐增多,涉营商环境领域投诉问题还处在一个多发期, 各地均不同程度面临着营商环境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投诉案件处理难等问题。邓州市为高标准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事项落实见效,高质量处理涉营商环境领域投诉问题,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营商环境“一单两函 +提醒”(即交办单、 督办函、 移交函 +工作提醒)工作机制。
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专班。成立营商环境“一单两函+提醒”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牵总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攻坚体系,细化工作任务及完成标准,创新工作方法,集中研究解决工作机制推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和完善。
二是“交办单”。邓州市委营商办强化营商环境领域改革工作调度和投诉平台案件梳理,分类建立交办任务台账,厘清任务要求、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分期分批制发“交办单”,并提出明确的交办事项、问题来源和办理要求。
三是“督办函”。对于邓州市委营商办印发的“交办单”,责任部门改革事项任务仍未完成或者完成质量不高的,投诉案件未妥善解决、拖延应付的,超时限仍未反馈办理结果的,市委营商办及时向邓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发出“督办函”;由邓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重点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并向营商环境“一单两函+提醒”工作专班报送进展。
四是“移交函”。对经前期交办、督办仍未落实的,由邓州市委营商办向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移交函”,将相关问题进行移交,由邓州市纪委监委对责任部门进行分级约谈,并视最终整改完成情况,由邓州市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及人员依法依规启动追责程序。
五是“工作提醒”。根据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调度进展情况,邓州市委营商办分阶段向分管市领导和邓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报“工作提醒”。在向邓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发出“督办函”的同时,向重点督办事项主体责任单位的分管市领导同时发出“工作提醒”;在向邓州市纪委监委发出“移交函”的同时,向重点移交事项的分管市领导及邓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发出“工作提醒”。
工作成效
一是改革事项再创新高。以营商环境“创新升级”行动为统揽,以建立“1+3”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体系为重点,以“周监测、月调度”方式压实责任,用足用活“一单两函+提醒”工作机制,对改革事项推进缓慢、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交办督办,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创新升级”行动确定的157条改革举措、“1+3”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确定的309条具体举措,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二是疑难投诉有效化解。以“小切口”解决涉营商环境投诉问题“疑难杂症”,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蹄疾步稳、有力有序解决营商环境投诉领域机制性障碍。“一单两函+提醒”工作机制自运行以来,已成功为企业解决29起投诉案件。
三是机制优势持续深化。针对营商环境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督导调研活动发现的五大项51条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关键环节不优和涉企服务能力不强两个整治重点,依托“一单两函+提醒”工作机制的监督,目前问题已全部在9月底前动态清零,为邓州市经济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经验启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加强对改革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改革的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邓州市通过建立“一单两函+提醒”工作机制,以“小切口”解决涉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投诉问题的“疑难杂症”,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机制改革,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蹄疾步稳、有力有序解决营商环境领域各方面机制性障碍,做到方向目标清晰,战略部署明确,方法路径高效,实现由局部探索到系统协调、全面深化的重要转变,该机制将为邓州市经济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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