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将于7月份举行听证会,《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征求意见稿)》也一并发布。未来相关办法和目录出台后,将构筑起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据了解,公共资源交易牵涉重大利益,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海洋资源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不含政府采购项目)等不同领域。未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实行目录管理,除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进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7月下旬举行听证
为规范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深圳市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报名期限至2021年6月23日。此次听证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1 日下午2:30-6:00,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会议室。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2名,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响应方代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中介服务机构代表以及社会公众代表从报名人员中通过抽签方式产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代表、法律领域专家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市发改委以邀请的方式产生。本次听证会另安排旁听人8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旁听,旁听人不参与发言。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
根据《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拟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
据了解,公共资源交易牵涉重大利益,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海洋资源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不含政府采购项目)等不同领域。未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实行目录管理,除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进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此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要运行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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