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日前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表示,政府新闻发布将逐渐实现新闻发言人专职化,新闻发言人要走法制化的道路。
10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简称《意见》)、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行部署。此前一天,该《意见》对外公布,在业界和学界引起关注。有分析认为,此举凸显出中国政府正致力于打造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的“升级版”。
国办:
政府对社会热点不能失声
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和督察指导。
国务院办公厅对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行了部署,要求常态化。《意见》指出,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并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市、县级政府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同时,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中,还应该积极发挥网络的正能量传递作用,对此,《意见》专门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
《意见》还对政务信息的新媒体使用作出了要求。要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另外,《意见》还要求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意见》还对相关工作机构提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地方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国新办:
推动新闻发布走法制化道路
实际上,中国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要追溯到2003年,此制度被外界认为是当年“非典”疫情的重要遗产之一。瞒报迟报疫情与随之而来的流言引发恐慌,倒逼政府公开信息,催生了新闻发布制度,并加快了地方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以此发端,各部门地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大多配备了新闻发言人,并设专门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在10月16日的发布会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说,经过2003年以来的10年努力,目前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制度已在中国范围内建立起来,新闻发言人队伍不断壮大。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10年来,有540余人成为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的新闻发言人。2005年,中共中央和各省区市举行新闻发布会1088场,到2012年,这一数字则翻了一倍多,达到2237场。
但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蔡名照表示,现在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存在一些部门或地方政府“不敢说、不愿说、不回应”,以及一些发言人或领导干部讲话针对性差,曝出“雷人雷语”,引起舆论炒作的现象。
出席当天会议的国务院副秘书长王仲伟也认为,政府在面对不少公共事件和群众关切事项中,一些信息发布不充分,引发社会质疑。这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全面升级。
“这是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向刚性约束迈进的非常重要的一步。”蔡名照指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要走法制化的道路。
他同时透露,为贯彻落实好《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明确新闻发布内容和工作流程、机构设置,明确新闻发言人权利责任、任免以及专职化等。
蔡名照说,国新办下一步将着重组织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闻发布,更多邀请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同时着力加强舆情分析、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布、电话问询受理等机制建设。
与此同时,会议提出要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信息解读和回应关切两个环节。“当前,与公众期望相比,信息发布环节尚存差距,尤其在信息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差距更大,这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短板。”王仲伟说。
王仲伟提出,信息发布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让公众“看得到”;信息解读则要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让公众“听得懂”;回应关切则要对公众关切事项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让公众“信得过、能监督”。
“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如何,要看三个环节的整体效果。”王仲伟说,这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视野、新视角,也是打造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升级版”。
专家:
“新闻发言人”要有担当
对于《意见》的出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朱春阳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各国都在进行相关的探索。总体来说,中国现有的管理方式没有给政府信息公开足够的压力和动力,没有强制性的措施,这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还没有达到较理想的状况。
对于《意见》中对“新闻发言人”的规定和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之所以提出要逐渐实现新闻发言人专职化,在于当前各级组织的新闻发言人良莠不齐,层级较低的政府组织还存在临时指派的新闻发言人,比如办公室主任“客串”。
喻国明坦陈,新闻发言人本身就是一个官职,在政府序列中,不可能“独立”出来,而必须是政府机构的有机一员,从属并代表这个机构。对于“担任新闻发言人要经过正式组织程序进行任免”,喻国明分析,可能除一般的干部提拔审核外,担任新闻发言人还需要专业测试等考察,目前尚无这一环节。
官职与新闻发言人之职是否矛盾?新闻发言人会否顾虑“言多必失”影响升迁而影响工作开展?喻国明指出,新闻发言人作为官方的一个正式职位,都有这样的工作风险,无论所言合适不合适,都要承担相应后果。
“你可以说,但对说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不说,但要承担相应不说的责任。”喻国明表示,新闻发言人今后当从职能的要求、权利的保障等方面,明确在某些方面说哪些话可以免责,而说哪些话必须承担责任,建立制度设计和基本的领导架构方面的保障。
尽管“新闻发言人”走过10年制度建设,但喻国明认为,目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依然“基本不合格”,非常有专业化、专职化的必要。从国家层面强调利用组织化的方式,比如定编定岗等加强建设,也证明新闻发布工作从过去相对比较边缘的地位走到政府工作的中心,体现社会沟通、社会意见协调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