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树立政府机关“透明、开放、廉洁、高效”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对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深化源头防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对全市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无论在内容、形式上与以往相比都有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者有的设立了专门机构,但由于人员的变动,原有机构也成了一种摆设,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是把政务公开看作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的“软任务”,没有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动这一工作。

  (二)工作执行不力,制度配套不健全。部分地区和单位对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缺乏应有的执行力。如政府信息年报的编制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文规定要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报要编制公布到位,每年我市也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但在规定时限内,总会有部分单位不按时公布,要在上级有关部门督促下才能有较好地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虽然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但《条例》的有些要求过于原则,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在推进《条例》的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三)公开方式落后,内容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市直机关都较多采用了通过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来公开政务信息;而在基层部门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应用相对较少,甚至有些县(市、区)直机关也仅仅是通过公告栏、公告手册等方式来公开政务信息。落后的政务公开方法手段,已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同时,大多数单位的政务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只是简单将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部门荣誉、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了公开,而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键信息则避重就轻或选择性公开;在公开程序上,则是大多数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四)信息公开不平衡,内容更新不及时。市直部门之间不平衡,有的部门在一年内主动公开信息超过100条,而少部分单位一年内主动公开信息不足40条;栏目之间不平衡,法规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栏目信息公开较好,统计数据、财经信息、执法动态等栏目信息公开较差。部分地区部门的信息更新严重滞后,有的信息仍是2009年甚至2008年以前的信息,有的信息公开为0。对咨询投诉处理不及时。今年以来,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咨询投诉超过15日回复的信息。

  二、对策建议

  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作出了更具体的部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其它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执政为民、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并推动工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加快绿色崛起、科学发展、进位赶超,全面推进“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加以考核。

  (二)明确工作任务,理顺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由各级政府主抓,各地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依法严格实行问责。

  (三)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制度建设。在沿用原有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墙等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特别是要抓好贵溪市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省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市推行打好基础。尽快研究制定我市可操作性强的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准确界定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和反馈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检查评估、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四)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公开实效性。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加大政府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逐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大力推行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加强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工作。要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能力培训教育,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工作执行力,促进工作整体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出台的市有关文件切实做好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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