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某鞋业有限公司,迟报统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警告并罚款4000元。”日前,瑞安市统计局在单位外网上公布2012年2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列出该单位2季度的3项行政处罚案件,每一案件的当事人、处罚文号、违法行为种类、简要案情、行政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都一目了然。
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瑞安行政处罚网上公开”,可以找到瑞安财政局、瑞安市政园林局、瑞安安监局等多个单位公开“晾晒”的相关信息。作为我市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试点,瑞安从去年5月开始推行这项工作,经一年多的“考验”,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已推广至300多个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执法部门。
在瑞安试点基础上,今年5月,我市率全省之先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目前,有关部门对各自的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已进入收尾阶段。这是我市“三管齐下”促使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透明的一项重头戏。
此外,我市还通过试点运行网上行政处罚系统,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通过完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等方式,联合发动体制内外力量,强化对各单位的监督。
执法阳光:
行政处罚结果网上“挂”
“前阵子,我们生产的童车因质量不过关被查,瑞安市质监局责令我们停止生产、销售,还要交一笔罚没款。因为对相关的处罚依据不了解,我有些担心被多罚款。”瑞安一家玩具厂负责人说,“后来,看到质监局网站上公开‘挂’出一个个类似的处罚结果,没有暗箱操作之嫌,就大大放心了。”
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在瑞安试点后,受到不少肯定。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专门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借鉴这一做法。紧接着,市监察局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发布《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向全市正式推广该项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情形、处罚措施等。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都应进行公开,但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或行政机关认为不宜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可暂不公开,但必须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实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最主要的意图不在于曝光当事人违法行为,而在于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来让群众对各部门行政处罚标准、工作力度以及处罚程序有较直观的了解,二来也便于群众真正参政议政,从而遏制‘说情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道出推行此举的初衷。
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今年9月30日前,市级层面的首批“网晒”行政处罚结果将陆续挂出。全市54家市级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将把行政处罚结果在各自门户网站上按统一格式公开。
过程透明:
行政执法运行电子化
近日,龙湾某违规企业主找该区安监局说情,要求从轻处罚。
“这案子一开始立案就已经输进网络系统,监察、法制部门都监控着呢,不能随意改动。怎么罚,罚多少,都按有关规定来,系统会自动生成罚款额度,网上也列得一清二楚,不会多罚您一分钱!”该区安监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法“通融”。
在亲眼看到系统演示后,这名企业主放弃了讲情面的念头,并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行政执法中,上门说情的事常见。为有效杜绝“人情案”,我市自2010年底开始在龙湾试点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固化。相关部门可通过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实时监控办案过程,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操作系统将行政责任追究到人。群众也可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案号、处罚情况等进行查询。
“行政处罚电子化,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和信息公开化,不仅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效率,还压缩了执法人员人为操作的空间,减少‘同案不同罚’等现象的出现,伴随而来的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提升。”龙湾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孙景绍说。
目前,龙湾22个相关部门已全部实现行政案件网上办理,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00多起。我市市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也正在筹建中。
保障有力:
内外联合监督常态化
行政处罚电子化、处罚结果透明化能否落实到位,内外监督检查制度是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运行以及处罚结果公开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把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在增强外部监督方面,通过网络、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的建立与完善,方便群众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案号、处罚结果等情况进行了解,或对各执法单位的职能职责、自由裁量标准、办案人员的资质及岗位职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促使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效力。
群众一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可通过投诉热线、网上投诉专栏等渠道反映。行政相对人则可通过查询、纵横对比,对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如确实存在“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向监察部门投诉。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网络问政平台,对有关行政处罚问题的投诉,规定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