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泰市利用被确定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县”的契机,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同时,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规定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下发了《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2012年的“试点”工作。

  二、抓好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

  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开栏、政府网站、便民手册、明白纸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协助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不断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督促各级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中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做到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的实效。同时,督促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及时办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结合“试点”工作,督促全市各行政机关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依法合理确定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行政权限,并明确职权来源和依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明确并公开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围绕“运行协调、高效有序、快捷便民、廉洁公正”的目标,通过抓审批服务的形式创新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打造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并将行政服务标准化的实施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接受监督,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实行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2012年年初,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64个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考核结果于二月底进行了全市通报。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加强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等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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