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新媒体时代,几乎每一起事件都会最终酝酿和转化成舆情事件。因此,公共管理部门建立一套与网络民意互动的新机制成为必然趋势。
最新出版的《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就称,2010年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虽然较2009年有所缓和,但依然数量不少。
负责上述报告的上海交大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舆情研究室主任谢耘耕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就是:互联网在公民表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网络问政”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由重大网络舆情案例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往往对政府行动提出诉求,使政府从政策层面进行思考和议论。”
网络民意是民意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4.85亿。2007年到2010年,我国网民个人互动参与指数从47.5增加到50.8。网民的意见和情绪成为众多群体性事件发展为网络舆情事件的推手,甚至网络民意也被视为与民意等同,忽视网络舆情有时会变成忽视民意的代名词。
虽然作为学界里率先锁定网络舆情为重点研究领域,但是谢耘耕并不太认同网络民意就等于民意。他说,网民数量上看,以占总人口三成左右的网民所表达的“网络民意”来推断整体民意,代表性明显不足。何况,被定义为“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国民”的中国网民太宽泛,实际活跃在网络上频频发声的网民数量并不尽然。
不管发声的网民数量究竟是多少,11月8日谢耘耕领衔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社会舆情研究报告中,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总体还是呈不断上升之势,其中,7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较少,但舆情关注热度却是前三季度最高。随即,8、9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迅猛增加,9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创前三季度最高,共计23起。
在60起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中,11起为灾害事故类舆情事件,其中交通事故最为高发,它引发公众对交通管理与安全问题的关注。如果说这些都还是偶发而不可控的灾难事故,那么因个人的网络言行而激起的舆情事件则在不断冲击现有的秩序。
谢耘耕就提到,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兴盛,个人在整个中国舆论场的力量日益被放大,第三季度舆情事件中个人舆情的重要性和热度都在凸显。最为典型的就是“郭美美事件”掀起的全国性舆论热潮,撼动了整个中国红十字会并引发慈善事业波动。随后,“卢美美事件”、“河南宋基会被曝借公益牟利”等舆情事件“相机而起”,中国慈善事业成为公众舆论的敏感域。
上述报告还显示,在事件传播特点上,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的传播时效大为提升,近半数事件在事发数小时内即被曝光,事件发生到曝光时间进一步缩短;首次曝光媒介仍然以新媒体为主,其中,网络新闻稳居第一,微博赶超报纸位列第二;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的持续时间明显缩短,近六成事件两周内消退。
不过,调查也发现,在危机主体应对上,2011年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发生、首次曝光至危机主体首次干预的时间差较前两个季度都有所缩短,舆情应对时效进一步提升。同时,由第三方机构/个人参与的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的比例较第二季度有所上扬。谢耘耕认为,这说明面对舆情危机,危机主体应对舆情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谢耘耕最后也说,虽然网络民意不等同于民意,但还是作为部分民意的特殊体现,对我国公共管理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他说,传统意义上的民意表达渠道不够通畅,传统媒体的舆论场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我国的网络承载着更多的民意表达、情绪宣泄功能,致使网络舆论持续高温,政府应该完善公共管理利益表达机制,疏通常规民意表达渠道,那么网络舆论事件也不会出现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