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规范后,长春市行政审批项目将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批办理。这是10月31日,记者从全市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着力推进“并联”审批

  记者了解到,在全市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中,我市将严格规范和控制行政审批权。按照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要求,我市将把确定后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大厅“一站式”审批办理,不得搞“前店后厂”或厅外审批。

  我市将着力推进“并联”审批,即由首办部门或窗口将行政相对人呈报的所有审批要件分别送至其它相关审批部门窗口,在同一时间内共同完成审批事项。我市将着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实施全程监察,规范审批程序和行为。同时,长春市还将逐渐实行网上审批。

  行政处罚未细化量化一律按“下限”

  在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我市将严格控制和规范行政处罚权。我市规定,凡确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要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及程序规则制定工作,报市政府法制部门核准后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没有完成细化和量化工作的,一律按行政处罚幅度下限执行。对新出台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应适时调整。

  无收费许可证收费视为“乱收费”

  在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我市规定,凡确认具有执收权的,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要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按规定统一到发展改革部门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重新登记,核发许可证。

  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及超出收费标准的一律视为乱收费,按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我市将坚决取缔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向企业和群众乱收费的行为。

  涉企检查须核准报告

  在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我市将严格规范和控制涉企检查权。我市规定,凡是确认具有检查权的,除涉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项检查,以及涉嫌违法和突发事件的检查外,其他检查一律实行涉企检查核准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凡到企业进行检查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到政府法制部门开具《行政监督检查通知书》。同时,我市将进一步精简、合并涉企检查,建立“部门联检、处室并检、归类合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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