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南漳县于2009年11月正式启动了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2010年6月实现与省、市对接。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到位”,按照要求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促进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县直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网络操作人员。在人员配备上,各部门坚持精挑细选,把政治素质高、业务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电子监察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是软硬件配置到位。在硬件建设上,各部门按照“十有”的标准完善窗口设置,搭建服务平台。即,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网络设备、有档案柜、有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有带班领导、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台帐、有办事记录、有公示栏。在软件建设上,按照统一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和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收费和处罚项目的标准、依据和投诉、监督方式,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网上公开,形成一套上下联通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服务体系,构成整个南漳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基本框架。“一条编”单位或与上级主管部门实行系统内网上行政审批的单位,在办理审批事项时,进行二次录入,实现既与本系统连接,同时也与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接。
三是制度完善到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在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再造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预警纠错制度、内部问责制度和内部审批监督制度,对每个审批、审核事项都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约束和监管措施,明确审批人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建立完善“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与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先晋级挂起钩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四是检查督办到位。县监察局、县环境办对各部门行政审批网上运行情况,及时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运行过程中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不定期的开展了专项检查;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的数据和情况,研究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量化标准,定期对各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了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全县36个具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受理审批及服务事项3110项,办结3110项,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