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一环路A世界电脑城外的巨大LED屏上,出现了一则特别的广告:“爱咆哮,爱卖萌,更爱正义。我不是奥特曼,我是——跳伞塔派出所!”公安部门居然为自己的官方微博打出户外广告,还用了如此新潮有趣的语言,这在成都可是头一遭。

  这则广告登出后,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甚至有网友直接抛出“在微博上卖萌,花大把钱在跳伞塔路口打不知所谓的广告,这是政府机构该做的吗”的尖锐观点,更有网友质疑在如此黄金口岸打巨型广告的花费问题,“钱从何来?”

  疑问1 广告费从哪来?

  答:这是公益广告,没花钱

  借户外广告的效果,昨天一天之内,跳伞塔派出所官方微博的粉丝就增加了1000多人。截至昨日19时,其在微博上发表的广告图片,被转载1752次,被评论518次。虽然绝大部分网友对此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质疑:“广告费用从哪来?”

  昨日,跳伞塔派出所民警李威佟在微博上进行了回复:“有部分网友质疑如此黄金口岸的巨型广告位花费是多少?钱从何而来?小哆告诉您,该广告位系郁金香传媒四川分公司想尽自己的力量支持跳伞塔派出所官方微博的推广而免费提供的,是公益广告,宣传片每天60次滚动播放,每次5秒,共播放7天。”网友在看到这条微博之后,纷纷表示理解。

  疑问2 打广告比干实事重要?

  答:这是为了把实事干得更好

  网友“路小汤”留言称:“官方机构,应该干其应该做的事情。在微博上卖萌,花大把钱在跳伞塔路口打不知所谓的广告,这是政府机构该做的吗?”

  对此,武侯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石亿作出回应,“警方的职责就是保护公众的安全,为民服务。微博作为一种新出现的信息传播和交流平台,我们公安部门开通官方微博,也是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石亿介绍,微博的使用人群十分庞大,相比较公安部门之前的社区宣传、坝坝会等沟通方式,大部分年轻人更愿意接受微博这种新颖的方式,“从目前来看,对公安微博持肯定态度的人群还是占绝大多数的。与其等大家都开始使用微博后公安部门才介入这一平台,还不如先入为主,从现在就开始尝试和积累经验,将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

  专家评论

  “这是一种与时俱进”

  “这是一种与时俱进!”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蔡尚伟说,“警方开通微博,说明政府职能部门已经开始利用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来与民沟通。在整个社会都媒体化面前,连公安部门都在用新媒体去完成部门的职能工作了,其他部门也应该加快脚步,顺利与新媒体对接。”

  对于网友的争议,蔡尚伟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不管用什么手段来进行传播,只要初衷和目的没有改变,都是可以的。”他认为,警方利用广告来推广微博,“这从某种程度上也表现出了公安部门的诚意,毕竟他们的最终目的,也是利用这一新式平台,来与民沟通、为民服务。”

  蔡尚伟也指出,公安开通微博,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一个体现,“但这项措施千万不能变成一种形式,要切实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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