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浙江省“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已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1861个。扎实的成绩得益于浙江省近年来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核心,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抓源头,着力在体制机制上下工夫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始终坚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大力推进惩防体系体制机制建设。省委常委会、省委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多次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结合实际,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计划分工进度表》,列出了五大类共73项制度,并将制度建设任务分解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的工作项目,落实到各牵头和参与单位。全省11个市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全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并把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宁波市突出重点,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预警机制、“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国有企业保廉促效、基层廉洁工程以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等专项任务。温州市抓住惩防体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惩防体系建设十大领域的重点任务。嘉兴、绍兴、金华等市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金管理、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新城镇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全省上下形成了覆盖广泛、责任明确、目标具体的工作网络体系。
抓重点,加大关键环节治腐力度
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浙江省各地各部门通过对廉政风险和监督薄弱环节的分析,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制度规范,突出专项治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省纪委对司法、国土、环保、建设、安监等11个重点行业和部门案件情况进行专题剖析,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系统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查找出134个风险点,制定完善了有关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计划分配、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发包等27项制度。舟山市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资源优势,依托“网格化”工作平台,建立“一网格一廉政监督员”的模式,实施“网格促廉”工程,全力构建基层惩防体系。
抓创新,拓展各具特色的体系建设途径
浙江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努力探索惩防体系实践创新的路子,深化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的“4+1”构建方式,不断拓展体系建设的途径。台州市通过选题立项、建立台账、过程管理的方法,对市级29家单位31个项目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实施项目化推进。丽水市推行以“七个不直接分管”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制衡工作制度。衢州市构建经济发展软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工作网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把信息技术引入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电子监察、信访信息管理、案件管理等系统建设,形成了全省统一的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网络。截至目前,50家省级部门和所有市、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初步建成了省、市、县三级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
抓检查,着力构筑反腐倡廉“防护墙”
浙江省纪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先后召开三次省纪委常委会,专题部署检查工作,并结合浙江实际,制定出台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工作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进行。省委组成18个检查组,对全省7个市、17个省直单位以及2所省属高等院校和2家省属国有企业共28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做到“四个结合”,即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落实中央纪委自查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加强检查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及述职述廉相结合,共有390名领导班子成员,384名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干部群众进行了个别谈话,召开各种座谈会56次,实地检查21个基层单位,查阅文件、资料24573份,对全省196家单位的1700多名干部群众开展问卷调查。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被检查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干部违规参与民间集资等116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意见113项,向被检查单位集中反馈,明确要求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在全省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委又召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五条意见。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两办以文件形式下发通报,把检查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运用到惩防体系建设实践中,把成效和结果作为检查各市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依据,并列入浙江省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