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整体安排,根据《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市经委结合工作实际,近期制发了《2010年市经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和阳光施政。
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工作,按时发布市经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针对通过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公开意见箱、公开依申请等渠道反应的社情民意,委相关处室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回应。
(二)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行具体分解,督促各处室积极报送信息,确保市民在最短时间内了解灾后重建、重大项目建设、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固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和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成都”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成都工业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高覆盖面,强化区(市)县政府网上公开能力;探索高效便民、双向互动的新型公开渠道;推行经委与群众之间的网上在线交流、热线电话等,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严格按照政府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的下放,能取消的收费取消,精简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应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标准、时限和相应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群众关注的灾后住房重建、供水、供电、食品、药品、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并推动办事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