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988号文),要求到2010年年底之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政务外网从2005年开始就在不断地建设并完善,那么,今年推出的这样一个“加速器”,有着怎样的背景,又将对政务外网的建设带来哪些促进呢?本报对国家信息中心、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单位等进行了多角度采访,并组织了几篇稿件,力图展现政务外网建设的新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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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4日起,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将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财政部门原则上也不再安排新的部门专用业务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并将根据各政务部门业务系统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上部署的进展情况,相应调整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一些部委信息中心的相关人员私下议论说: “这两项费用的撤销,表示国家在促进政务外网建设上‘动真格’了。”据悉,今后各地发改委在审批地方电子政务项目时,将按照988号文的要求,严格控制新的部门专用网络建设,积极引导各部门利用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
其实从2005年开始,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就一直没有停歇过,如今已经初步具备承载中央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的能力。但随着电子政务推进得越来越深,政务外网的建设速度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一方面,各地政务外网建设发展还不平衡,覆盖面不够,特别是有些地方政务外网尚未开始建设,直接影响了中央政务部门的业务开展,制约了国家政务外网整体效益的发挥; 另一方面,中央政务部门利用政务外网开展的业务应用还较少。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就是为了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推进部门应用在政务外网上的部署,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文首提到的两项经费的撤消,就源自于988号文。
988号文在行动
政务外网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主要用于运行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旨在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低、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难等问题。
988号文就推动政务外网的工程建设、业务应用、安全保障和运维服务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再一次明确了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