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个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为32个,职能上,逐步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备受各界关注的市政府机构改革昨日启动。按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组建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这次改革有何背景、意义?与以往相比有何特点?将给政府职能带来那些转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背 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已进行5次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先后于1983年、1988年、1997年、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5次机构改革。”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每一次改革都针对当时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在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仅必要,而且迫切!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的限制,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在谈到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时,该负责人说,我市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与我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要求还不适应。因此,必须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此前,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并对近5年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明确要求。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今年9月9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亮点一

  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从35个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为32个,如果仅从数量上看,属于“微调”。但从撤并和新组建的部门职责上看,则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次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减少机构数量,而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延续与深化。”该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转变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将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实现从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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