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网站发布《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征求意 见稿)》,其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干扰阻碍媒体依法监督等八项行为的将被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27日《京华时报》)

  这件事,会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在以《新闻法》等保障 新闻监督的法律文本尚处千呼万唤难出来的窘境时,从地方法规方面,开一个小的切口,从而局部放宽对媒体监督环境的限制。其二,这将使目前网友与官员对网络使用功效倒挂的现实背景下,逼使一些官员恶补网络课,学会应对媒体监督,使官媒关系从互相防范到相规相砥互相促进改良。

  在第一层意义那里,我们可明显看出昆明个性官员施政的风范 。的确,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由一个个具体的官员组 成,昆明,从有了仇和、伍皓等个性官员后,就应对媒体监督而言,创新了一系列典范个案,如记者出身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声称不惧与网友“争论、对骂、面红耳赤”,他推动了“躲猫猫”、“未成年人卖淫”事件向真相接近,他再三强调要尊重网络民意,目前昆明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干扰阻碍媒体依法监督等八项行为的将被问责”,无疑是并将这种包括对网络媒体的尊重推升至了制度层面,为全国范围内开放媒体监督环境提供了鲜活的例子与制度的典范。若能以此获得中央默许或授权进行新闻监督管理新政试验,则无疑是媒体之幸,百姓之福。正如刘日在《学习时报》著文说,官员财产公示可从新任官员开始,这事也颇引争议,但无疑可成为推动一项千呼万唤出不来的善政迅速出台的一种思路切口。

  在第二层意义那里,我们不妨来了解一个基本事实,据媒体调查,目前尤其是青少年这一群体,有80%以上是从网络获取信息,而与之对应的,(据某省官员素质调查)则是官员一半左右还不会上网。这就使笔者想起了一句牛语:不是我们太牛B,而是他们太傻B。很多网民其实在说:我需要你的双手牵引……而傻B的有“牵引”之职责的某些官员们,却漠视这种需求,却放弃这种引导,而以“没有网络多好”、“准备抓两个网民”、“记者管得太多”……等雷语滥权企图打压这种网络民意日益强势,结果如何呢?

  旺盛的舆论监督,在某些地方,已让一些官员手足无措成了救火队员,显现出强势弱势相颠倒“网民不高兴、后果很严重”的局面,从中可显现出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体恤民情、尊重民意、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念的理性回归。不是吗?邓平娇案按社会效果网络民意判决、横山官煤勾结参股干部被停职、阜阳买官干部被免职、安徽霍邱“6亿元巨奖民企”被叫停、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因处置“6 17”事件不力丢官帽……

  在这种时候,逼使官员补好了网络课,就可以从忙扑火走向从容引领、自信施政,在事关民生的诸多事项中,可以预先求诸民意,高调介入,实现官民正和博弈;那些只会“围着桌子转、围着裙子转”的昏官庸官们,便会在这种逼使中逐渐被淘汰;那些只顾自己仕途平步青云而漠视民众诉求的贪官恶官们,便会受到严惩;咱小老百姓便能真真切切感受到今天真高兴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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